
近日,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的信息迅速发酵,引发公众广泛关注。房屋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房屋所有权不是永久的吗?怎么会到期?到期了怎么办?要交多少钱续期?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而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年限从土地出让之日算。房屋产权到期通常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所以房屋产权到期后,一般会有两种情况:
①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预计类似*迁拆**安置)。
②国家不收回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需要由房屋业主在到期前一年向国家联名申请续期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并补交土地出让金。至于需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续期多久,目前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明确规定。当然,续期和出让不同,不能把续期和土地出让收费等同起来,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016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而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1/3的土地出让金。虽然,温州国土局随后出来辟谣,表示“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的媒体报道是对信息的误读。但是,这一事件还是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本身温州并不是首例,至少在青岛、深圳就有不下四个案例:
案例1:青岛阿里山小区
青岛阿里山小区5071户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为20年、30年、35年,其中310户业主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在2009年6月底就到期了。媒体给这些房子取名“撞限房”。
【解决方案】青岛政府提出的续期方案是:1、物权法细则不明,土地期满应有偿续期,出让金需要续交。2、以区域过去1年的平均地价为计算基准,折算到建筑面积大约是60%,因为当时黄岛区的地价是1000块,所以100平方米的房子业主要补缴地价6万块。
案例2:深圳南山金桃园小区
2011年金桃园大厦业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满后,深圳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随后,金桃园被媒体报道成为:“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引发了极大的舆论风波。
【解决方案】深圳政府出面澄清: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依据《物权法》规定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依照届时执行的法律规定办理。
案例3:深圳罗湖国际商业大厦
国际商业大厦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解决方案】深圳市在2004年出台《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期满,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国际商业大厦得以成功延期。
案例4:深圳福田区长城大厦
2016年3月,深圳福田上世纪80年代的商品房长城大厦一位业主向政府递交土地延期申请,成功把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从原来的50年延长到了70年。这套房屋面积是80.58平方米,补缴金额为44940元,平均每平米补缴了557元。业主后来挂牌710万卖掉此房。按710万房价计算,深圳住宅续期补缴金额大概是房价的万分之五左右。

上文提到的案例都是特殊时期留下的特殊情况,而我国目前大部分住宅的产权年限都是70年的,即使是1990年的房子,也要到2060年才到期。
而且实际上,我国房屋的建造是按照50年的标准设计的,有些房子的使用寿命甚至只有不到30年。所以,往往房屋产权年限还没到期,房子就已经是危房了。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选择业主集资拆除重建或者进行*迁拆**安置,或许根本就不会遇上产权年限到期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将会在几十年后集中出现,国家如何提前定策设计、颁布什么样的解决细案,是居民最为关心的热点。而在相关政策明确前,建议大家在住房买卖过程中提前关注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尤其是买二手房的购房者,更要了解清楚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还剩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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