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在独生子女家庭中,一旦子女因疾病或意外亡故,子女的配偶与老人所建立的姻亲关系因此中断,老人的精神寄托及老年生活都会遭受严重考验。

案例回顾
刘阿姨和陈叔叔是一对年过半百的老夫妻,两位老人的一生只有一个视如掌上明珠的独生女儿。2020年,他们唯一的女儿因突发疾病离开了人世,两位老人因此失去了精神和生活支柱
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年,可陈叔叔和刘阿姨至今都没有接受女儿的离世。他们无法面对,刚刚经历生产之痛的女儿,怎么就能抛下年迈的父母、襁褓中的孩子,就这么撒手人寰。

自从女儿去世之后,陈叔叔和刘阿姨一直帮女婿照顾外孙,如今孩子已经到了即将上幼稚园的年龄,女婿也向两位老人表达了自己想要再婚的想法。
对于女婿的决定老两口十分理解,毕竟女婿还年轻,再婚是必然的,然而当这一刻真的到来时,他们却感到无法接受。他们更担忧的是,女婿再婚后,自己与外孙的相处时间会越来越少。

陈叔叔和刘阿姨认为,他们在这世间唯一的亲人已经只剩下外孙,他们希望未来自己的财产全部由外孙继承,但是两位老人又担心自己离世时,外孙尚未成年,无法合理地管理财产,更担心女婿会以外孙监护人的身份处理外孙的财产,两位老人的担忧能解决吗?他们该怎么做呢?让我们看看帮“传传承”的专业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分析
帮传承的专业律师建议,两位老人通过意定监护并设定遗产管理人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意愿。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亲近**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非常重大,他们将承担起照顾外孙、保管遗产的责任,并确保遗产在合适的时间点转交给外孙。陈叔叔和刘阿姨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指定相应的律师作为他们的遗产管理人。这个安排也充分考虑了外孙的年龄和成长阶段,确保他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不会影响到他的成长和发展。之所以没有指定亲属,两位老人觉得,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会更加理智,对外孙日后的继承也会处理的更明确。这也是两位花甲老人,留给亲人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