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每家每户都购买了房产,或者没有,也是在努力买房的路上。一个房产项目从开工开建到竣工验收合格,其实开发商还要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这个环节,各位是否清楚呢?
一、什么是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是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五家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即所谓的“五方责任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五方共同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什么是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开发商)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为确保购房*权人**益,开发商还要提供哪些证件呢
建设单位(开发商)还应当取得“六证二书”。"六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实购房者只要拿到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代表该房产的合法性,因为开发商要想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必须要提供另外的“五证”,否则,行业主管部门是不会核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
为确保开发商不造假,建议购房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
四、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不能进行交付吗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鉴于法律、行政法规,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的商品房的强制性条件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但并没有说明必须要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才能够向购房人进行交付。因此,对购房人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购房合同中会约定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吗
商品房交付是买卖双方的一种民事行为。在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通用格式合同版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将交房条件约定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也并未说明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才能进行交付。
现实中,一般都是购房人先交定金,后签合同,对于购房人来说,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如果得知开发商没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此时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对于购房者来讲,这样的商品房也是不能得到保障的,建议购房人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手续,确保自身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