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记得自己说了好多遍
遇事要冷静
千万别冲动
“凡事三思而后行”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一步踏错
你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而有时候,买单的代价很大
这不,在咱们平阴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深夜住酒店,尿床被发现
2016年10月,陈某因为晚上参加了一个酒场,喝了不少酒,就决定在县城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回家。凌晨1点左右,未带身份证的陈某某强行入住了县城的一家宾馆。
陈某住下后
半夜迷迷糊糊将住宿房间的被褥
尿!湿!了!
尿湿了……
其实小编理解醉酒后
人们的一些行为
毕竟喝多了的人一般都控制不住自己
而且事后也想不起来自己干了啥
不过半夜尿床这事儿
额
而且很不幸,凌晨四点左右,店家发现了被褥被尿湿。这还得了?当时店主郭某兰就出离了愤怒,要把陈某赶出宾馆……
不过在驱逐过程中,店主和陈某发生了争执,于是,郭某兰就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弟弟郭某。
郭某年轻脾气比较倔
再加上凌晨被叫起来估计有些起床气
到了宾馆后就和陈某发生了口角
骂着骂着矛盾升级
郭某扇了陈某一巴掌
在把陈某拽向宾馆外面的时候
又用头撞了一下陈某的面部
陈某虽然喝多了
但一看要吃亏
赶紧往外跑
郭某就在后面追
在追逐过程中,郭某推了陈某一把,致使陈某趴倒在地,导致陈某鼻骨骨折……后来经过公安机关鉴定,陈某被评定为轻伤二级。
从“占理”到“犯罪”
郭某只干了一件事儿——动手
不过最终双方还是达成调解协议
郭某赔偿陈某医药费等共计人民币四万元
陈某不再追究郭某的法律责任
郭某也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随后移交到了平阴县检察院,县检察院认为郭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考虑到郭某有自首情节并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
链接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切尘埃落定
事情最终成陈某受伤住院
郭某犯罪被判刑的结局
其实事情本不至于演变成这样
如果陈某少喝点酒
如果店主喊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
如果郭某可以好言相劝
……
本来有更加理性的选择
可以避免一人受伤一人判刑的结局
但就是因为冲动
不计后果
才让郭某最终不仅赔了四万
还被判了刑
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小编最后强调一遍啊
凡事三思而后行
有事儿就打110
制作 | 平阴县院
济南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