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总爱回忆过往,那么你一定是年近花甲或至少半百了。如果没有过百,倘若有这种长思常忆的习惯,那你一定是个城府很深,有大作为的人。
人生过半,事业家庭基本稳定 ,身体慢慢走下坡路了,脑子也就颓废了。狗熊掰棒子似的咋也记不住,旧的东西就像爱唠叨的老婆婆似的,陈谷子烂芝麻的事儿咋也忘不了。
前几天给家里人聊天,听说建勇去世了。突然想起儿时的丑事。
和建勇算是老同学,不过,也就是二年级同桌过一年。
为啥记忆犹新呢。哎,觉得有些对不起他。
建勇在我心里只有八九周岁时的模样,破衣烂衫。脸好像从来没有洗过。整天淌着鼻涕,我笑他无轨电车似的。不知咋的,读起那篇课文《泥塑收租院》,想到的都是他。
虽然住一个村子,村子比较大。后来三年级他降班了,到了别的校区。我们自此就从来没有见过。听说他只上了小学毕业。后来我初中,高中大学上班,一路走来,有近五十年不见。偶尔回一趟老家,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那时,我们的学校是地主家的院落,分别坐落在村东部和村西部,供一二年级的学生用。一二年级孩子们就近入学。有一座新校舍坐落在村中间,供三四五年级和初中生使用。
一二年级教室里的桌子就是一个长长的原木板,一头宽一头窄,两头用大钉子钉在木墩上,埋在地下,供五六个人共用。凳子同理,只是矮一些罢了。地面没有砖,更没有石灰地面,而是土。孩子们每天的折腾,地面就成了一层干干的土面儿。
夏天,老师讲课,自己偷偷的脱了鞋,光着脚丫子蹋在松松软软的土上,凉飕飕的,很好玩的。只是放学搞卫生就像跑马场一样,尘土飞扬。泼水就成泥,不泼水就乌烟瘴气。屁孩子们,不管三七二十一,个个搞卫生弄得白毛女一样,好玩好笑……
一日下午上课,不记得老师在不在,反正那时候老师上课就是念课文,念课文。不用直盯着书看,个个都能拉着长声,用最纯朴的家乡话,把课文背得滚瓜烂熟的,反正也不知道念的是那一行,不认得字也能一字不落的随声附和。
我一边念着课文一边光着脚丫子在地上胡乱磨蹭。忽然觉着脚丫子下有个东西。自己就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圆珠笔芯,爱不释手,也没有交给老师的愿望。就在书上画了画,还能用,只是看了看笔油不多了,就剩最后不足一厘米那么一丢丢。
那时候有个带橡皮的铅笔都是奢侈,圆珠笔芯就属于上等品,只有上了高年级家长才允许孩子们用。因为不做主的手,无法保证写的字不会涂抹,也许是橡皮的劣质,每篇习字都有好几处黑乎乎的涂抹。所以见到个圆珠笔很是美滋滋的,没有学雷锋的想法,据为己有的念头挥之不去。我在那里擦来哈去,期望它能恢复神功。不一会儿,同桌说,给我,那是我的笔芯。
我从来没有见他用过,估计他自己自然也想据为己有。我就说那是我的,姐姐给我的。后来他也没有争取,我就把它夹在了书里。下课铃响起,一溜烟跑出去跟伙伴们玩去了。
上课铃响后,回到座位就找不到那个笔芯了。或许自知理亏,也没有胆量告诉老师给来个寻物启事。再后来,这事情就忘记了四十多年。
今突然想起,有些愧疚。唉声叹气,贫穷不仅限制了想象,它更使人性的弱点显露无疑。没有卖后悔药的,如若可以,我愿意给你100根乃至1000根的的圆珠笔芯。
对不起,可怜的建勇。
儿时就知道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弟兄三个,他是老大,妈妈精神病,据说是被父亲打的。妈妈整天游走,嘴里嘟嘟囔囔的。现在看来,应该是家暴把娘给打得抑郁症了。那时候,没有离婚的想法,也没有公众的舆论。各管各家事,这个妈妈后来听说就走丢了。
想起来,很痛心。痛心他命运多舛,痛心没机会给他送圆珠笔芯了!
可怜我的老同学英年早逝!愿你安息!
你儿时有没有啥样的丑事儿?
(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