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凝心聚力开新局,笃行不怠谋新篇。2023年伊始,广西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提速增质见效,变“热身”为“起跑”,形成开局即加力、起步即提速的发展态势。
在切实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稳定全区经济大盘中,我区自然资源系统涌现出不少工作亮点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此,广西自然资源微信号推出“稳经济 促发展”专栏,聚焦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积极作用,展现全区自然资源人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坚定做好自然资源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进一步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日前,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规定》共十五条,从分宗合宗应具备的条件、原则、方案的编制、审核和业务办理流程等,对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业务进行详细说明与指导。明确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分宗或合宗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土地使用权人按规定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分宗或合宗用地审批手续,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材料后,向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一般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宗地的面积、范围和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都经过严格论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城乡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或者是用地单位开发建设、抵押融资等自身需求,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业务的并不少见。《规定》的印发实施,是立足于企业对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业务具有切实紧迫的需求现状,立足于南宁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业务的实际操作准则,通过科学的研究论证,规范指导企业高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业务,既满足企业需求,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土地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诉求,不断优化土地管理与服务,以规范的业务办理准则指导业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减负,为企业纾困,为首府高质量发展赋能。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作者:覃丽双
编辑:陈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