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 某*党**员领导干部 A套取公款 5万元给上级领导 B送礼 ,B在收受款的时间 、地点 、金额 、动机等若干细节与 A的交代存在较大出入 , 无法认定 。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存疑不起诉 。纪检监察机关对 A该如何处理 ?
案例二: 某农村*党**员 C, 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拘留 、逮捕强制措施 , 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 , 该案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 不足以证明 C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检察机关将此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对 C 该如何处理 ?
答: 针对检察机关相对不起诉决定和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判决后, 各地纪检机关*党**纪处分相差较大、影响*党**纪严肃性的情况, 《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时对此予以规范、统一。 2018年《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51]: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 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 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纪检机关在适用该款时, 应注意检察机关不起诉有多种, 分别是: 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四种。
为正确适用《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现对检察机关不起诉逐一介绍:
一、相对不起诉 (又称之为微罪不起诉), 指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且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 2018年《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检察机关不起诉, 就是指相对不起诉。
有两种情形适用于相对不起诉:
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另一种是犯罪情节轻微、免除刑罚的, 无论是哪一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检察机关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 纪检机关须注意:
一是相对不起诉以犯罪情节轻微为条件, 而不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二是纪律处分只需要考虑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 而不必考虑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只要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生效时间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或者2018年10月1日之后, 就无条件分别适用2015年《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 、 2018年《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 , 不再考虑犯罪行为发生时间。
三是“犯罪情节轻微”不能等同于“违纪情节较轻”。违纪情节的判断,需要结合违纪构成要件, 独立判断。如在相对不起诉的场合, 可能存在多个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如贪污3万元、受贿3万元), 但根据《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合并处理规则, 反映出监督对象人身危险性大,可以认定为违纪情节中的“情节较重”。
四是如果被相对不起诉的*党**员, 在*党**内没有担任职务, 无法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不能再根据《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降格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换言之, 《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相对不起诉、定罪免刑。
五是注意*党**纪处分与政务处分的平衡。 《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未针对相对不起诉情形给予政务处分作出规定。如果需要给予政务处分, 可根据具体的违纪事实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应一把尺子量到底, 不能畸轻畸重), 政务处分档次应和*党**纪处分保持平衡 (*党**纪处分如果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则政务处分也应是政务撤职或者降低岗位等级)。
六是相对不起诉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能不能不经立案审查程序, 而直接进入执纪审理程序? 这个问题, 《中国*产党共**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没有明确作出规定, 有的省级*党**委制定的《中国*产党共**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 对此作出可简化处理的规定, 如有的规定直接移送审理, 有的规定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办理立案手续、提取本人简历后移送审理。
二、绝对不起诉 (又称之为法定不起诉), 指被不起诉人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绝对不起诉场合, 纪律处分需要注意三点:
一是被不起诉人 (犯罪嫌疑人) 没有犯罪事实, 不等同于被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 没有违纪事实, 被不起诉人是否有违纪事实, 需要结合*党**规*党**纪及违纪构成要件独立判断。比如, 被不起诉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但未造成达到滥用职权罪追诉标准的严重后果, 因而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但被不起诉人滥用职权的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党**的形象, 可能构成滥用职权违纪。
二是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已过追诉时效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检察机关虽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纪检监察机关须注意到, 纪律处分没有时效限制,“纪严于法”内在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评判, 假如被不起诉人有受贿20万元的情节, 虽已过追诉时效, 但纪检监察机关仍可作出开除*党**籍、政务开除的处分。
三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党**员, 即便已经死亡, 根据2018年《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如果该*党**员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的, 仍应立案审查; 如果该*党**员实施了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即便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如虐待*亲近**属), 由于该*党**员的行为严重影响*党**的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仍应立案审查。
三、存疑不起诉, 主要是指因证据上存在缺陷而决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 检察机关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证据不足通常有以下四种表现:
一是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 无法查证属实的;
二是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三是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是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存疑不起诉适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三点:
一是存疑不起诉是暂时中止刑事诉讼, 如果在追诉时效内, 侦查机关(部门) 又发现新的证据,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案例二中的C即如此, 如果公安机关在不长的时间内又发现新的证据, 可对C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在存疑不起诉的场合, 也可能存在违纪行为。比如, 行为人套取公款后是否将公款用于公务支出以及用于公务的数额不清, 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难以确定, 因而不能认定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但行为人套取公款的行为违反财经会计法规, 可以单独评价为违纪, 根据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是存疑是指证据上存在疑问, 不是条规适用存在疑问, 如果条规适用存在疑问, 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
四是存疑不起诉决定不属于刑事责任追究的形式。因此, 纪检监察机关应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办理初核、立案手续, 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对案例一中的A追究纪律责任, 需要办理立案手续, 方可进行。
四、附条件不起诉, 又称为暂缓起诉等, 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 根据犯罪嫌疑人 (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 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 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 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 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在我国,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 既无法加入中国*产党共**, 也不能成为公务员, 因此, 附条件不起诉作出后, 无须考虑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给予*党**纪政务 (政纪) 处分。
相关规定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追究刑事责任 , 已经追究的 , 应当撤销案件 , 或者不起诉 , 或者终止审理 , 或者宣告无罪 :
(一 ) 情节显著轻微 、危害不大 , 不认为是犯罪的 ;
(二 )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三 )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四 )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五 )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死亡的 ;
(六 )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 , 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 , 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 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 , 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 、扣押 、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 、扣押 、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 、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 , 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 , 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 , 应当公开宣布 , 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 , 应当立即释放 。
《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 , *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 ,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 , 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 , 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 , 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 , 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 , 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 , 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第三十一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 , 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 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 , 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党**员犯罪 , 被单处罚金的 , 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
第三十六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 , 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 , 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 , 开除其*党**籍 ; 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 (含留*党**察看 ) 处分的 , 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