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智能手机十分普及
别说是成年人了
很多中小学生都有手机
而且比我们大人还玩得溜
(督督小时候也就打打弹珠、丢丢沙包)

与此同时,很多家长也意识到过早地接触智能手机可能会使孩子养成一些不良习惯,甚至无心学习,于是不让孩子接触手机。
可是有些熊孩子,你越是不让做的事,他就偏要做:你不是不给我玩手机吗,那好,我自己去买!

说起消费购物
只要你情我愿、钱货两清
似乎没什么不妥
但如果消费方是未成年人
而且消费金额比较大
也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就有问题了

“熊孩子”偷买手机
家长发现后能退吗?
今天的“消费维权小课堂”
就和督督一起来学习吧

案例简介

近日,家住南漳县城关镇花石桥社区的李大爷发现13岁的孙子拿着一部崭新的手机玩游戏。再三追问之下,其孙子承认是瞒着家人在万山路某手机店购买的,价值2300元。
李大爷随后带着
孙子来到手机店要求退货
商家不同意

李大爷寻思,2300元不是个小数目
得找商家退货,把钱要回来
他是怎么做的呢?
无奈之下
李大爷来到县市场监管局
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请求处理此事
处理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立即与手机店老板联系,并要求手机店老板迅速到场。工作人员对商家将手机销售给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警示,同时对家长不妥善保管现金的行为也进行了批评。
最后,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货,鉴于手机已被激活使用,扣除300元折旧费,现场退还李大爷现金2000元。

分析完这个案例,督督还想多说几句: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家长,要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科学合理地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尽到经营者应该具备的责任和义务,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
正值暑期
市场监督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家长
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管理
有度使用电子产品
尽量避免此类消费纠纷的产生

声明: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304281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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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丨督督
校对丨曾丹
合作运营|湖北汉联创运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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