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乡下退伍兵在*今条头日**发表了一篇《四亩地,二十三个坟头,这地叫我咋种》,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到今天,阅读已经达7万多次,评论672次。此文还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刊登在5月25日《河北农民报》的法律专版上,由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作了解答。现将原文及杨律师的解答一并刊出,供大家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时参阅。
先发一下原文,如下:
四亩地,二十三个坟头,这地叫我咋种?
今天“五一”节那一天下午,小时候的好伙伴、村医王哥给我打电话,说想晚上在一起坐坐,啦啦家常。晚上到了饭店,发现在座的几个都是一个村的好同学、好伙伴。小学同学孙哥跑前跑后,倒像是东道主。几番轮流敬酒过后,孙哥端起一杯酒,说:“老弟啊,哥今天有个事求你,就是老爷子最近病情一天一天加重,我觉得,可能也就是三五个月的事了!老爷子说了,这一辈子也没有什么遗憾了,就是想去世后,埋在老坟地里,也就是你那块承包地里,守在他爹娘的身边。 我知道,今年春节你也发话了,不让任何人再往你地里埋坟。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算哥求你,满足老爷子的愿望吧!我也想好了,往后我每年给你100斤麦子,算是弥补你地里的损失吧。这样啊,老弟你不用现在就说行或者是不行,先考虑考虑,过段时间再给我个答复吧!”最后,这个酒场在我随后的沉默中草草收场。

说起孙哥提到的老坟地,也就是我的那块承包地,还是有些来历的。那是父母分给我这个小家庭的,有四亩多,我已经种了十八、九年了。刚开始接手的时候,地里大约有八、九个坟头,后来越来越多,到现在,大大小小的坟头,共有二十三个,这还不包括没有立坟头的,都算起来,怎么也得有三十多个。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坟头?我们这里的习俗,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个农户家都有自家的老坟地,这些老坟地,往往在别人的承包地里。而我的这块不大的承包地,竟然是四个家族、二十六户村民的老坟地,这么多农户、这么多人,今年死一个、明年死两个,慢慢地,坟头就多了起来。这还幸亏有几户村民,把坟头挪到了自己的承包地里,不然的话,那坟头不知还要多多少!说起这些坟头,可真的让我吃够了苦头,这些年,农业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地里的庄稼基本上实现了机种机收,就因为我这地里坟头太多,每到收、种季节,农机手们都不愿意给我干活,怕的是绕来绕去,花了时间,却不出活,只能到最后别人地里的农活都干完了,才轮到我家。给庄稼浇水时也是个难题,尤其是晚上,一个看不见,水就顺着野物打的洞钻进老坟里,浪费了宝贵的水资源,还多花不少的浇地电费。还有,外村村民有不少人到我们村租地种大棚蔬菜,一亩地一年出租方可得到一千元左右的租金,我的地就因为坟头多,一直没有人来租,也是啊,谁愿意大棚里有坟头啊!干活碍事不说,胆小的人可能还会怕这怕那呢!

就因为这些,今年春节期间,在一次公开场合,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以后我承包地里的坟头,已经立起来的就算了;往后,允许迁出老坟头,不允许再有新坟头;也就是说埋进去可以,但不能留有坟头。我一再说明,我这绝对不是针对某个人说的,希望大家多多理解!还好,一个春天过去了,没有人去世,当然也就没有人来找我!
哪能想到,怕着怕着,孙哥还是把难题摆到了我的面前。
答应孙哥吧,违背了我自己春节时的发出去的话,以后别人再想往我地里埋人立坟头,我还好意思拒绝吗?我还能拒绝得了吗?那我当时说的话不就等于白说了吗!不答应孙哥吧,即使他不说别的,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碰到一起可怎么张嘴说话啊!再说孙哥让我考虑考虑再答复他,这明显就是让我多想想以后、多想想得失,给他一个面子,让老人入土为安啊。
一连好几个晚上睡不好觉,想来想去的,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以后真的拒绝让人立坟头,恐怕会得罪这四个家族的二十多个家庭的成员;更怕我一旦松口,地里的坟头会越来越多,地里的农活也会越来越难干,这可是多少年下去了的事啊!真的很苦恼啊!
希望大家看完我的讲述,给我参谋一下:我的地里不再让立坟头的做法对吗?往前我该如何答复孙哥呢?
下边听听杨律师的法律解读。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第十四条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规定:“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即使是允许土葬的地区,墓地也必须建在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公墓之处。但事实是:很多村庄没有统一的村公益性墓地,这就导致大量村民将坟墓建在自家或他人的承包地里,不但违法,而且造成不便。因此,建议国家在农村采取强制性的公益性墓地政策,并详细规定出每一个私人所占墓地的使用面积和年限。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占用自己和他人承包地的现象出现。我们尊重法律,但也要考虑历史遗留的风俗和习惯的有机统一,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建议你和村干部、村民好好沟通,拿出最佳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