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奶粉厂家驻遵代理商发现有同行未经许可私自销售自己代理的奶粉,于是暗中进行调查,发现对方是从外地其他代理商那里“串货”。证据面前,对方爽快承认。不料处理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代理商将对方打伤,从受害者变成违法人。
18日,记者从遵义县公安局获悉,该代理商因涉嫌殴打他人被遵义县公安局予以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自己代理的产品被“串货”
遵义县人李某今年27岁,系一家著名品牌奶粉厂家的代理商,按照厂家的规定,凡是本地其他商家经销该品牌奶粉,必须从他这里进货,如果从其他地方进货销售,则属于违规行为,要受到处罚。
10月中旬,李某发现团泽镇街上有一家婴幼用品店经销多个品牌的奶粉,其中就包括李某代理的奶粉。而店主王某并非李某下属的经销商。
李某感觉蹊跷,遂暗中调查,得知王某经销的奶粉系其姨夫左某提供。左某在遵义县松林镇开了一家奶粉店,两年前曾经销售过李某代理的奶粉,后来销售别的品牌奶粉,双方中止了合作。既然双方已经终止合同,那么左某又哪来的奶粉呢?李某暗查了一个星期后,进一步证实,左某店里的奶粉是低价从厂家山东省和浙江省的其他代理商那里购买的,也就是俗称的“串货”。
据介绍,“串货”是商家的行话。每个品牌的奶粉,在每个省甚至每个城市都有总代理经销商,负责向当地的批发商、超市等经销商供货。各地经销商都有销售任务,一些经销商在完不成任务的情况下,私自将奶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往其他城市分销。这种行为就叫“串货”。由于侵害了其他地区代理商利益,因此“串货”被厂家所禁止。
李某十分气愤,当即将调查到的情况向公司汇报。接到李某报告后,厂家专门派出业务员大刚(化名)前来遵义协助处理“串货”事宜。双方协商,大刚提出以进价把左某进的货全部买走,左某表示同意。
拿证据时双方起冲突
10月29日下午,按照约定,李某和大刚到了松林街上左某奶粉店,左某抱出店中该品牌的全部奶粉,经清点一共有四件。李某把奶粉拿到收银台结账,而大刚则走出左某店铺,用手机向公司总部汇报。公司总部指示大刚保留好证据,把奶粉全部退回总部,届时总部将按对山东省和浙江省的代理商进行处罚。
就在此时,王某得知厂家将处理山东省和浙江省的代理商,而自己和左某以后再没有机会从他们那里低价进货了,于是便打电话要左某阻止李某和大刚把奶粉拉走。“王某的意思是只要不把证据全部交出来,厂家就没法处罚经销商。”据办案民警分析。
接到电话,左某对李某表示:“奶粉不卖了,再多钱,也不卖给你们。”大刚冲上去把四箱奶粉抱住,准备强行离开,左某紧紧抓住大刚的衣服不放。
双方对峙中,李某冲上去,把左某猛地一下推倒在地,混乱中,李某打伤左某的左眼和右耳,并抓伤了左某的颈部。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看到左某反悔,我心里的怒火实在压不住。”事后,李某这样表示。据他本人说,他为了弄到该品牌奶粉代理权,花了一笔昂贵的加盟费,起早贪黑,很是辛苦。而左某和王某却通过其它途径低价进货,侵害了自己的权益,所以脑子一热,才做了违法的事。
目前,李某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遵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