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给《人民网》写信建议称,在成都市,机动车随意占用非机动车道乱停放等不文明现象很突出,导致很多使用共享电动车和共享单车的出行受阻。有的机动车干脆直接横在人行道上,让路人绕着人行道上的汽车走。
该网友建议,对机动车这样的乱停放提高处罚力度,直接扣6分,罚款1000元。

【官方回复】
今天上午,对该网友的建议,成都市公安局将此件转交成都市交警支队办理并回复如下:目前成都市汽车保有量已超650万辆,超过北京达全国第一,但仍有部分驾驶员停车守法意识不强,在周边道路或院内有停车泊位的情况下,为节省停车费用、节约时间或图方便等,依然选择将车辆随意停靠在路边或人行道、盲道上,您反映的情况属实。
关于您提出将机动车乱停放处罚由罚款150元修改为扣6分、罚款1000元的建议。
成都市机动车违法乱停放的处罚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的。机动车违法乱停放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实施处罚。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向上级机关进行反馈,目前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