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家住在大连沙河口区万岁街67号楼的原女士向本报反映,楼下饭店的风箱持续发出嗡嗡的噪音,导致家里夏天不敢开窗,这令原女士苦不堪言。对此,沙河口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到现场进行实时的数据监测。 居民:饭店风箱从上午响到晚上 原女士住在沙河口区万岁街67号楼2楼,属于老旧小区。楼下原本是仓库,后来开了一家饭店,到现在这家饭店已经经营了十余年。2020年饭店重新进行了装修,在外面搭建了长达二三十米的风箱管道。 原女士说,自从饭店安装了风箱管道,每天从上午10点一直嗡嗡地响到晚上10点。风箱就在自己家窗户下,冬天时关上窗户听不到噪音,但到了夏天根本不敢开窗户。饭店每天都营业,这种低频的声音就一直存在。孩子马上放暑假,家里不敢长时间开窗户,对原女士一家的生活造成很大困扰。 原女士说,她曾向沙河口区生态环境局反映此事,工作人员检测后表示风箱噪音超过标准,安装了隔音海绵和隔音罩。后来饭店在管道旁安装了空调的外机,为了散热打开了部分隔音罩,噪音就再次出现了。原女士曾用分贝仪对风箱的噪音进行检测,噪音为59-62分贝以上,超出了标准。 生态环境局:现场进行数据监测 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沙河口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10天前,原女士曾反映过该饭店的噪音问题,经过了解,商家为了空调散热,曾将空调外机区域的盖子打开1米,产生了一些噪音。考虑到居民家里孩子较小,工作人员曾与商家协商将隔音盖子间隔缩小至半米内以减少噪音。工作人员介绍,该饭店属于独栋建筑,排风管道距离主干道不足30米,根据要求属于噪音四类排放区,噪音不能超过70分贝。去年6月噪音整治后,该饭店的噪音排放处于达标状态,目前还不清楚其是否增添了新的设备,工作人员将到现场再次进行实时的数据监测。 记者将问题反映至大连沙河口区至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了解情况后,社区工作人员将与原女士一起与商家进行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对生活噪声污染企业最高可罚20万
对此,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安国律师表示,6月5日新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从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分别是工业噪声污染的防治、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以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 居民楼下经营饭店产生的噪音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范畴,根据新法第62条规定,对于空调器、油烟净化器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设备,经营者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另根据新法第70条规定,对于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部门(环保部门)或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投诉。 最后,新法第81条还规定了对社会噪声污染的处罚措施,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见习记者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