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会影响肾脏病的自然病程,对原有肾脏疾病如肾小球肾炎、间质性肾炎、结缔组织病、遗传性肾炎、糖尿病肾损害、肾囊肿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妊娠并发症增多,肾功能可能受累,因此原有肾脏病变患者妊娠具有一定危险性。

妊娠对原有肾脏病变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无高血压及肾功能损害程度。不伴高血压者和肾功能正常者,除了孕期并发症可能增加外对母体肾病的进展和胎儿的影响可能较小,这些孕妇大多能妊娠到足月。一伴有高血压或氮质血症者,妊娠可能会使肾功能恶化。如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常会不育,即使受孕,胎儿也很少存活。血肌酐在132.6~221μmol/L( 1.5~2.5mg/dl),孕妇及胎儿预后尚可,但肾功能恶化、血压难以控制者占很大比例,且产后不能恢复者较多。因此内生肌酐清除率≤50 ml/min者,妊娠需慎重考虑,最好避孕血肌酐〉265.2μmol/L(3mg/dl)者妊娠,孕妇和胎儿的病死率均较高。

不同病理类型的肾小球疾病孕妇,其分娩结局也不同。微小病变型、局灶节段性增生型、膜性肾病能很好耐受妊娠,膜增殖性肾炎、局灶节段性硬化或弥漫增生性肾炎者易发生高血压和肾功能减退,引起胎儿早产,围新生儿期的病死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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