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因故遗失职称资格证书,可按以下程序补办:
补办流程
第一步:登报声明。在市(厅)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必须有国家统一刊号)刊登包括姓名、评审年度、资格名称、证书编号等信息。如:“张三遗失2001年评审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声明作废”;“李四遗失2000年评审高级会计师职称证书,编号:********,声明作废”。
第二步:填写证书补发登记表。由当事人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到市人才网站“职称评审”栏目“*载下**中心”栏*载下**“职称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 )。
第三步:办理手续。按属地管理原则,当事人向职称办提交以下资料: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证书补发登记表(须经所在县〔市〕区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复印件、原证书复印件(如没有可不提供)或存档评审申报表复印件或批文复印件、本人近期大1寸照片1张、联系电话号码。
第四步:补发。属省评审权限的转至省职称办补发,属市评审权限的现场办理补发。
换发职称资格证书流程
所谓换发职称资格证书是针对以下2种情况而言:
一是申报职称时个人的相关信息有误而被忽略,如出生年月、申报专业、单位名称等,导致资格证书上的信息有误。本人可向人事职称部门申请换发证书,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评审表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注册登记的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是个人调动工作或单位变更名称后,需要更改职称资格证书上的相关信息。本人可向人事职称部门申请换发证书,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书面申请(单位盖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单位和现单位注册登记的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约),现单位依法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等资料。
如果还有关于职称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私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