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检察院干什么的 (阿荣旗检察)

“我没有文化、又不懂法、家里穷,根本请不起律师为我提供法律帮助啊”,羁押在阿荣旗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在与阿荣旗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谈话时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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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荣旗检察院驻所检察官针对上述情况在监所内开展问卷调查,发现超过四成的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聘请律师,主要原因是家里经济困难。没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又担心诉讼权利得不到维护,一部分在押人员就会表现出悲观、对抗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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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情况后,阿荣旗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将开展法律援助进监区活动,保障在押人员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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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近**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亲近**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编辑:任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