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两天被海尔员工午休时间睡觉给刷屏了,堂堂的500强都如此没有安全感,难怪大家都在说“我太难了”!其实,职场的难,何止如此!
人生最大的忧愁莫过于:
工作了却被拖欠工资;
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
加班了却没有加班费,
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
加班费也给了,钱还是不够用!
话说锄禾日当午,加班最辛苦。
九九六,不再是说说而已,
加班,俨然变成工作常态。
抗拒加班,但是更怕被炒,
“加班族”该怎么办?

现如今很多上班族都承受着加班的负荷,加班也不再是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更有甚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地规定了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合理的加班安排,一旦拒绝的,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难道按点下班已经成为奢侈,不加班就是“罪过”吗?单位是否可以做出这样的规定?
员工有可以拒绝加班吗?
当然可以。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原本属于自己的休息时间内进行工作。
法条链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也就是说公司安排员工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员工加班。
尽管员工可以拒绝加班,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遇到特殊情况时,员工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那是不是说,所有的加班都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呢?
不是的。特殊情况下,公司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即可延长工作时间:
❶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❷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❸ 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❹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尽管属于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但是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

员工不加班就开除,这合法吗?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由于加班属于非正常工作的时间,不是工作时间,员工拒绝加班就不是旷工行为,用人单位一旦因为员工拒绝加班而开除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加班期间工资支付的标准是什么呢?
【法条链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❶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❷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❸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权要求员工加班。

但是,目前大公司也有一套主流的做法,比如富士康,员工加班确实是自愿的,而且加班还需要提前申请。
尽管如此,员工却不可以随意拒绝加班,否则公司会取消你日后的加班,并美其名曰,保障你的健康权和休息权。而取消加班,就意味着收入锐减,那员工也就“自愿离职”了。
所以,限制加班很多时候成了用人单位,变相裁员的一个法宝。
因此,可以明确的说,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单位也有权不安排或少安排加班。个中滋味,就只能看自己的取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