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开具发票。在开具发票时,相信大家都知道需要进行盖章,不然票据就会无效;那么,有的时候就会把发票章和监制章盖重叠了,针对这种情况,很多小伙伴在询问这样的发票是否还有效?如果有这类问题的小伙伴可以跟随之了君来看看下面的相关信息哦。
发票章和监制章重叠了发票还有效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第二章 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 第二节 税务机关*开代**发票基本规定
四、增值税纳税人应在*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开代**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开代**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开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开代**发票专用章。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和发票票面信息显示,发票专用章应加盖到右下角销售方(章)位置或备注栏位置。同时,可以从中看出,就算 发票在与监制章重叠了是否有效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是不影响的。不过具体事宜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