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请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妇联进行登记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5日
三、申报材料
1.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附件1);
2.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本复印件;
3.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人员等低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4.病历诊断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或出院报告等能体现患病程度的相关资料(必须有医生签字、医院盖章),以及治疗费用报销情况。
四、申报流程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镇、街道妇联要协调医保、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严格核实把关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于2024年4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2)报送区妇联办公室。
3.区妇联收集汇总各镇、街道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信息情况后,再次协调医保、卫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上述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区妇联、民政、卫健部门公章,报市妇联审核,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汇总、复核申报人员信息,统一报送至全国项目实施办公室。
五、申报要求
1.每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只能享受一次救助,历年已申报享受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
2.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要重新申报。
3.“四有人员”不予救助。“四有”问题补充说明:(1)有商品房,但商品房只有一套,是个人家庭刚需住房的可以申报;如果商品房是用于经营或盈利的不能申报。(2)有小轿车,是个人代步私用,不是用于谋生的不能申报;如果小轿车是用于拉货等用来谋生的,可以申报。(3)家中有公职人员的不能申报。(4)有工商注册登记的不能申报。
4.在填写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请表时,申请表中各项内容要填写详细,费用明细要写具体,包括实际费用、医疗报销费用、自费费用等。
联系电话 :0935-8215596
地址 :金川区统办四号楼407
来源: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