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18时许,盐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群众报案称:在盐池县惠安堡镇超限站门口,一辆皮卡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造车电动车驾驶员与乘车人员受伤,请求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已冲出路基撞至土堆方才停止,但经民警仔细查找却未找到肇事司机,此刻民警判断该起案件驾驶员为肇事后逃逸。
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对过往车辆进行疏导,正在这时,一辆皮卡车行至于此缓缓停下,驾驶员任某上前称自己为该起案件的肇事司机,可细心的民警通过嗅觉感受到眼前这位驾驶员疑似饮酒,于是将该驾驶员任某与同乘男子王某一同带至盐池县惠安堡镇交警中队进行询问。
经过民警对任某进行酒精检测,确认为饮酒驾驶,于是民警对该起案件的事发经过进行全方位的询问,可疑点重重出现,这让民警引发怀疑,经过多次询问,驾驶员说出了事情原委。当天下午15时许,王某驾驶肇事车辆来到任某家中同任某的儿子任某祥3人一同喝酒,待酒喝完后,任某让自己的儿子任谋祥到镇上去买酒,出门后任谋祥发现王某的车停在门口而且钥匙在车上,便将车开走,可没想到在惠安堡超限站门口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任谋祥弃车逃离现场。可民警难以理解发生事故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抢救伤者而是选择逃逸呢?于是经过民警的再次询问,最终得知眼前这位王某是无证驾驶将肇事车辆开至任某家中的,而肇事司机任谋祥也是无证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并逃逸,父爱如山的父亲任某知道儿子引发事故于是饮酒驾车欲将给儿子顶替,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饮酒,都是因为无视法律法规,心存侥幸惹的祸。
最后肇事驾驶员任谋祥投案自首,对肇事逃逸以及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盐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任谋祥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王某以及任某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0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盐池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需持有相对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拨打报警及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并在原地等候交警处理。肇事者切不可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否则不但保险公司拒赔,驾驶证记分,而且还会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