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看何律师普法,今天我们一起分享的内容是基层派出所是如何处理拒不履行协议的。

在农村地区存在很多的民间纠纷,比如田地纠纷,房屋漏水纠纷,树木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等一系列让人头疼的纠纷,本来这些纠纷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指导原则,都是由对应的部门比如村委会,司法所,平安办,法庭,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处理,但是在农村地区,老百信只喜欢派出所,什么事情都是找派出所,这正对应了一句话,派出所是上管天,下管底,中间还要管空气,因此许多的纠纷都是派出所在进行调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派出所也有调解纠纷的职责,于是许多邻里纠纷,田间纠纷都归派出所调解了!

在派出所调解后,有的人还是很有契约精神,但有的人并不是那么懂法,调解后往往履行不了,甚至故意不履行调解协议,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又会找到派出所控诉对方如何如何,那么这种情况下,派出所该如何处理呢?

其一,涉及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解后拒不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对涉及财产经济纠纷的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其二,不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就调解无法履行的,可以凭借调解协议到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是继续履行协议;
其三,由派出所继续做思想工作,经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去感化对方,让对方遵守契约精神,主动履行协议,这往往会消耗派出所民警大量经历,但是有些纠纷派出所也不得不去消耗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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