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剖腹产后成植物人 (女子剖腹产后变成植物人)

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一个年轻女子到当地一家医院剖腹产后处于植物人状态,随后辗转多家医院花掉100万,最近去逝。这在网上引起了不小议论,有人骂医院为了赚钱选择剖宫产,有人说法院判医院赔偿31万太少了......

女子剖腹产后变成植物人,年轻女子剖腹产死亡后续

在2017年10月11日,蒋某来到3021医院待产,当时经过妇产科的检查,蒋某符合分娩条件,在当天中午12点左右,蒋某进入了手术室做剖宫产手术,下午1:33分生下一名男婴。在产后第三天,10月13日中午两点多,蒋某突然开始 抽搐,期间咬紧牙关,四肢抖动和昏迷不醒;刚开始这种情况只是持续几分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基本每二十分钟发作一次,而且发病的时间也是越来越长,甚至能达到四十分钟。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到10月14 才开始稳定;

在15日的时候,做磁共振过程中突然又抽搐,这次发病以后再也没醒过来,成了一个植物人。

2017年11月20日,蒋某转院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治疗,15天后又转到西京医院,医生诊断称,目前蒋某是持续发作的癫痫状态,原因是颅内静脉窦栓,而且肺部感染,肢体静脉血栓形成等。在西京医院治疗了70多天后转为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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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家人以两家医院(做剖腹产手术的汉中三二〇一医院、救治女子的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不当医疗行为,把两家医院告上了法庭。

庭审时,一个医院辩称,我院基于医学指征建议女子剖腹产,况且当事女子已经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行为并无过错;另一医院称,女子的整个诊治过程中未存在过错,自然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 法院审理认为,只有三二〇一医院对女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关系,医方的过错行为具有轻微原因力作用。蒋某癫痫持续状态后呈植物状态,属一级伤残,三二〇一医院需要支付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7万元。

相继治疗5年,花费100多万,2021年10月11日下午2时左右 蒋叶不幸离开了人世。

每个生命都说宝贵的,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悲痛的。谁对,谁错,就不评论了。不是当事人、当事医院,我们无从知晓具体事情内容。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很多事情不一定如我们所看到、所听到的那样,法官也一样不懂医学,他所作出的判决也只是基于社会公平、利于百姓等等多个因素,并不代表医学事实。

我们只聊聊剖宫产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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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俗称“刨腹产”,一种辅助生育手段,每年因为剖宫产而获救的宝妈和宝宝不计其数,也因为剖宫产丧失生命或造成其他损伤的也是不计其数。

癫痫,俗称的“羊角风”或“羊癫风”,是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一种慢性疾病。国内癫痫的总体患病率为7.0‰,年发病率为28.8/ 10 万。据此估计中国约有900万左右的癫痫患者,其中500~600万是活动性癫痫患者,同时每年新增加癫痫患者约40万,在中国癫痫已经成为神经科仅次于头痛的第二大常见病。癫痫病因复杂多样,包括遗传因素、脑部疾病、全身或系统性疾病等。

剖宫产≠癫痫,两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生一次孩子,就相当于过一次鬼门关。每一个母亲都是伟大的。生产方式对于产妇、胎儿都是至关重要的,选择错误就会造成生命危险。

如果产妇的身体条件比较好,各项指征也都正常的情况下,顺产是临产妈妈最好的选择。

如果有胎位不正、前置胎盘、双顶径过大,这时就要选择剖宫产了。如果有胎心明显增快或减慢、胎动明显减少、胎盘早搏等等提示胎儿有缺氧时,为了宝宝健康,也建议剖宫产。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愿所有宝妈和宝宝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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