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面对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的警察该怎么办?警察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从本质上属于违规行为,不敢见光,对此最好的对抗手段就是让其“见光死”。汤律师近期辅导的委托人就遇到这个问题,后采取“见光死”的策略迫使警察不敢再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
张某跟赵某是朋友,赵某因为贩卖*花爆烟竹**被刑事拘留后,赵某父亲找到张某,要求张某帮他“找关系花钱捞他儿子出来”。赵某父亲给了30万元作为张某的活动经费,此后张某通过圈子认识了赖某,赖某跟张某打包票保证一定能把赵某捞出来。

之后赵某被取保候审(原因未知),赖某一共向张某索要28.5万元,事后张某将剩余的1.5万元返还给赵某父亲。在此普法一下,被取保候审放出来不代表法院将判决无罪或者缓刑。

几个月后一审判决赵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然后赵某被抓入监狱服刑。等到赵某入狱服刑后赵某父亲感觉自己被骗了,赵某父亲要求张某退还28.5万元。遭到拒绝后赵某父亲向公安机关多次报案,公安机关均没有受理。
而后赵某父亲又是找关系又是花钱,然后就出现了以刑事手段干预民事纠纷的警察,以涉嫌刑事诈骗为由多次电话要求张某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要求张某提供证据证明无罪。接受调查期间警察采取上*铐手**、坐“老虎凳”诱骗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的各种细节不便多说。

在赖某被以涉嫌诈骗罪关在看守所的基础上,警察本想“屈打成招”但张某坚持下来了。最终赖某被刑事拘留30天后,检察院向警察所在办案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以本案属于不当得利民事纠纷要求撤案。警察在不得不撤案后仍然强势要求张某和赖某共同退还赵某父亲的28.5万元,可见其中问题居多。

本期视频是想通过这个案例告诫接到警察电话要求接受调查的各位看客,一定要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和接受讯问,尤其是询问时的回答,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可屈从警察意志。倘若坚持不住将可能从证人变成犯罪嫌疑人,无辜遭受牢狱之灾。
每个案子都有其独特之处,想深入了解请拨打汤律师电话,案情解析更精准!相信大家在第一次被动进入公安机关办案区时,绝大多数人都是处于“懵逼”状态。但为了之后的幸福生活,建议大家一定要保持基本的清醒。

·首先问明身份。在回答办案警察问题前,大家有权利询问警察自己是作为证人身份接受询问还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讯问。如果是证人身份,警察无权力动用*铐手**“老虎凳”等警械装备,一旦动用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各位的切身权益一定要坚持,一般情况下违规办案的警察也不敢太过张扬和放肆。

·其次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如果各位坚持过自身权利,但警察一意孤行,那么建议各位君子*仇报**十年不晚。*仇报**的前提是要有线索材料,比如警号、姓名、时间、地点、违规行为以及证据材料。这里向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如警察要求在询问笔录后签字环节中就可以写非法取证、*力暴**逼供。另外手腕因*铐手**束缚而产生伤痕也可以作为线索材料。

·最后侵害权利的行为要及时维权。一旦脱离不利环境建议大家及时维权,要求追究违规办案警察的责任和排除非法证据。
→第一现场可以向办案机关的监察或督察部门投诉。
→第二可以拨打110或12389举报热线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