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因父母血型不合患溶血症险丧命,律师教你如何快速多赔4万元?
法律快车医疗事故访谈提纲
访谈主题:医疗侵权纠纷如何有效率的快速解决?
访谈嘉宾:熊高杰律师
专业方向:医疗侵权方面
访谈日期:2014-06-17(星期二)
访谈编辑:康兆群
访谈嘉宾简介:

熊高杰律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合伙人、项目总监,武汉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是《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武汉晚报》特邀公益律师,《湖北广播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等媒体机构特邀援助律师。参与出版的书籍有《大国律师》、《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创业时代企业完全法律指南》等。
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多年成功办理多起医疗、合同、房产、劳动、债权债务、侵权等案件几百起,累计案件总标的超过千万,实务经验丰富,业务精湛,认真负责。一些经典案件被多家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和广泛转载。
本期案例介绍:新生儿因父母血型不合患溶血症险丧命,做全身换血手术后侥幸存活。因生产前曾在一家医院做过孕检,这对小夫妻在产子出事后坚持认为该医院未尽到怀孕有风险的告知义务。孩子换血手术后,李兵(化名,下同)曾找到当时作怀孕保健的主治医生质问。原来他们曾经在孕后做孕检,检测结果表明,这对夫妻俩的血型不合,不适宜怀孕生产,有风险。医生答复曾向其告知风险,但李兵坚持认为从没听到过这一告知,医生被缠得不耐烦了最后直言李兵没有录音,怎么能证明他没有告知?这句话,一时还真把李兵震住了。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湖北医疗纠纷专家——熊高杰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以下欢迎熊高杰律师为我们专业解答以上案例。

-------------------------------------------- 访谈开始 --------------------------------------------
1、法律快车:熊高杰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在本期介绍中简单提及的案情相信不少人都觉得熟悉,这个案例也是熊律师办理过的经典案例之一,我们整理了一些问题,希望熊律师为我们解解惑。本案的特点是什么?
熊高杰律师:本案的最大特点是当事人的证据不足,比较被动,维权难度较大。
2、法律快车:熊律师,在本案中医院哪些行为侵害了您当事人的哪些权益?
熊高杰律师:院方的医疗不作为与过错,已经明显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手术选择权。如果院方能够如实告知患者即将面临的医疗风险、潜在威胁、替代方案,患者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手术方案或选择放弃对自己不利的医疗方案。本案中,如果院方早点如实告知,李兵能够早日知道以他们夫妻的血型生下的孩子会患上溶血症,他完全可以放弃生育,趋利避害,减轻孩子的痛苦,也减轻自己的痛苦,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高额医疗费用。
3、法律快车:熊高杰律师,就我所知,您在处理这个案件的时候并没有采取我们常见的直接诉讼的方式,请问您是如何为您的当事人争取到赔偿的?
熊高杰律师:根据本案的特点,我并没有误导或诱导李兵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虽然那样李兵获得权益会更多,我收到的律师代理费也会更多。因为本案如果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诉诸法院,势必会引起院方的极大反感与高度警惕,要想获取对自己有利的关键证据(比如对方承认或说明没有如实及时告知、沟通不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能够顺利获得这样的关键证据,同时降低院方的警惕、转移院方的注意力,我首先以书面、专业、正式的方式给院方发了一份律师函,申明利害关系与院方即将面临的法律风险与威胁,同时表达愿意协商和解的诚意。在这样的气势压力与软硬兼施下,院方也书面答复,谦虚、谨慎的承认了自己的部分失误,并答应跟律师当面协商和解;其次,在这样比较有利的时机,我和贾律师乘机与院方接洽、谈判,故意降低赔偿要求并旁敲侧击的询问案件有关的关键事实,在院方力求和解而不防备的情况下收集对我方有利的关键证据;再次,经过两三轮的反复磋商与谈判后,我们通过专业的技巧与方式已抓住了对方的心理预期与底线,同时也收集够了所需的重要证据;最后,在对方心理压力即将崩溃之时,拿出我们的关键证据和强势诉讼策略,并突然提高赔偿要求,对方终于土崩瓦解、缴械投降,我们也就顺势做下适当的让步,圆满达成和解,顺利、快速拿到近5万的赔偿款(医院最开始只愿意补偿1万元)。
4、法律快车:如果采取常见的直接诉讼的方式有什么利弊?
熊高杰律师:其实,遇到法律问题,不一定非要通过打官司、走诉讼来解决,因为那样不仅费时费力、劳民伤财,还不一定会有好结果。不过,诉讼最大好处是可以使合法权益最大化,一般经过旷日持久完整的诉讼程序处理的结果都会比协商解决的结果要好很多。这个主要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分析证据、时效、诉求、成本等方式来确定为宜。
5、法律快车:那采取非诉方法解决问题又有哪些利弊呢?什么时候适合采取非诉方式?
熊高杰律师:经过这样的谈判、协商的非诉途径,不仅可以帮客户避免了旷日持久的诉累,而且让客户迅速、顺利的拿到赔偿款,让患者的权益切实落到实处。通过非诉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样既简便高效又经济实惠。
一般在案件标的比较小,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或者有协商解决的基础的,双方由于情感、面子、荣誉等顾虑不想伤害和气的,都可以考虑采用非诉的方式来解决,以便理性维权,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6、法律快车:您一般通过哪些非诉方法来解决您当事人的问题?
熊高杰律师:其实这个有很多,比如律师函、律师谈判、调解、风险防患、危机处理、沟通协调、矛盾化解、问题冷却等等方式方法都是律师最擅长、最专业也是最实用的好方法。运用的巧妙、恰当,问题或矛盾也许就会不攻自破、顿时化解。这也是我喜欢运用非诉的方式帮助客户尽快尽早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主要原因。

7、法律快车:您能总结一下办理医疗侵权纠纷时的看法吗(如何预防、处理)?
熊高杰律师:因为医疗案件比较专业,医疗知识和法律知识都比较复杂,所需要经历的法律程序也非常多且繁琐,经历的时间周期也很长,一般不是专业的律师很难操作。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案件建议第一时间封存、复印病历,保全证据,以防医院篡改、伪造病历,并积极寻找专业的医疗律师咨询、分析、指导,确定有把握以后再跟医院协商或诉讼解决。
8、法律快车:本期的访谈即将结束了,我们非常感谢熊高杰律师接受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的专访,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们对我们访谈栏目的支持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访谈总结:请针对该主题的总结,提醒广大网民的建议意见有哪些呢?
熊高杰律师:好的,鉴于医疗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复杂性、专业性,在看病之初就要跟医务人员多多沟通,多了解治疗的方案、手术风险、替代措施,结合自己的病情做出理智的选择;在看病过程中多关注书面的告知内容,确认理解清楚以后再签字,有特殊要求的也要在书面的病例中反应并记载下来;当看病出现纠纷或争议以后,第一时间封存、复印病历,保全证据,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则走法律途径依法维权,没有必要医闹、医伤,反而占理不讨好,反误了正事,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