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通过后台留言向蔡甸新闻微信公众号反映,蔡甸街莲花小区存在车主私装地锁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业主长期侵占绿化带乱堆乱放等问题,破坏了小区公共环境和秩序。业主们向物业反映多次,一年多时间过去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带着网友提供的问题线索,蔡甸电视台全媒体记者昨天到莲花小区实地采访,发现十一栋四单元一楼前的公共停车位上,矗立着一个黄颜色铁质的三角形车位地锁,并且已经上锁。该公共停车位由于被地锁霸占,其他业主无法使用。有居民告诉记者,这个地锁是该居民楼一楼一用户私自安装的。记者随即找到该小区物业方——四方通物业,向工作人员反映了情况。


四方通物业莲花小区项目经理肖诗庆介绍,根据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他们曾上门做过协调工作,也找了社区、相关部门来制止,但是有一定难度,到目前确实没有解决问题。肖诗庆还说,物业毕竟不是执法部门,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只能向上面反映。

对于这个解释,小区居民表示并不满意,并且担忧如果再没有人管或者管不了,以后此类问题会越来越多,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就难以保障。

据介绍,该小区属于还建和廉租房小区,目前有一千余户居民入住,少数居民维护公共环境的意识比较淡薄,加之物业管理人员制止不力,导致抢占小区公共空间乱停乱放的行为时有发生。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小区公共空间,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难道真的管不了吗?
这种问题出现后,该谁管?怎么管?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律师。


蔡甸区城关法律服务所主任朱瑞华
“小区的公共用地属于物业管理。没有经过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同意,私自设立车位是不合法的。怎么处理?有两个办法。一是由物业公司给业主下函,通知他在一定的期限内(十天或者一个星期)自行拆除车位地锁;二是在小区里张贴公告,用公告的形式通知业主拆除车位地锁。如果该业主仍不肯拆除,可依法起诉强制拆除。这两个办法,都可以维护全体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在此,小编呼吁大家,享受美好的居住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共同去监督。物业管理部门也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管理职责,对小区内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要行使好管理权,为小区居民营造一个和谐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