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脏病是我国常见的重大慢性疾病之一,发病率高,危害大。很多常见的慢性肾脏病好发于育龄期妇女,处理不好将对母婴健康带来危害。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普及,上述问题更加突显,现就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前后的注意事项作简要介绍。
一、妊娠前
任何活动性肾脏疾病都有可能导致不良妊娠结局,慢性肾脏病女性患者应在受孕前3—6个月使用对妊娠安全的免疫*制剂抑**使疾病获得缓解。疾病缓解前要严格避孕,避孕药物推荐含孕激素的制剂。而含雌激素的制剂,有增加血栓发生和加重高血压的风险,不推荐使用。伴有高血压、血管疾病、大量蛋白尿或吸烟的女性都应避免使用,尤其是患有血管疾病者禁用。同时对于育龄期女性,应尽量避免使用对生育能力有影响的药物。
二、妊娠期
妊娠期的血压管理:妊娠早期使用家庭自测血压计并记录血压,妊娠期目标血压为130-140/80-90 mmHg,避免过度降压导致胎盘灌注不足而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使用妊娠安全的药物控制血压,妊娠期安全的降压药物包括拉贝洛尔、长效硝苯地平和甲基多巴等。
妊娠期的药物管理:妊娠期推荐使用的免疫*制剂抑**包括糖皮质激素、羟氯喹、硫唑嘌呤和钙调蛋白*制剂抑**,利妥昔单抗仅作为妊娠早期治疗的最后手段。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来氟米特和甲氨喋呤有致畸作用,妊娠期禁忌使用,应至少在受孕前3—6个月停用。适当补充叶酸,建议5mg/d;监测并补充钙剂;肾病综合征或高危血栓患者,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以预防血栓。
三、妊娠期随访
妊娠期慢性肾脏病孕妇应按肾科及产科医师要求定期至医院规律随访。随访时需要监测血压、肾功能、24h尿蛋白定量、尿红细胞计数、中段尿培养(尤其是既往有肾盂肾炎的患者)、血糖(必要时糖耐量试验,尤其是服用激素或钙调蛋白*制剂抑**的孕妇)。记录肾功能、肝酶、血小板计数和尿蛋白水平。对于系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血管炎等需每次随访监测相关的免疫学参数。定期监测营养参数,包括铁、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B12、白蛋白和总蛋白等指标。

四、分娩期
终止妊娠的指征: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32周前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严重恶化,或妊娠32周后孕妇或胎儿情况出现不太严重的恶化均应终止妊娠。对比,应由产科和肾科大夫联合作出综合判断。
分娩发动前或分娩过程中胎儿出现异常情况,或引产过程中出现不利情况或引产失败均应以剖宫产结束分娩。
分娩方式:如病情稳定,无产科剖宫产指征,可考虑经阴道试产;但如果病情加重,估计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时,可适当放宽剖宫产的指征。
五、产后
慢性肾脏病患者产后需定期监测血压、尿常规、肾功能、对于服用免疫*制剂抑**患者需监测血药浓度,对于血栓高危患者应预防血栓,鼓励患者母乳喂养;产后应保持心情愉悦、家人应给予情感支持,以防产后抑郁症。
总之,慢性肾脏病患者在病情得到控制的前提下,可以完成生育愿望。但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相关监测,以保母婴生命安全。
文字/肾病一科 黄红恩
编辑/王絮菲 审核/温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