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三、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四、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
·五、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折旧起止时间。

·一、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二、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折旧的方法:

·一、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一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预计工作量总额,本期折旧=本期实际工作量X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原值-折旧)×2/预计使用年限。注意: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四、加速折旧法:如果折旧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致,需要分段计算会计年度某年的折旧额。
·五、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值一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可使用年限/各年的年数总和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受益原则:

·一、制造费用:车间折旧、管理费用(管理部门未使用的资产折旧)、销售费用:专设销售部门折旧、其他业务成本(出租资产折旧)、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使用资产折旧)、研发支出(研发无形资产使用资产折旧)、专项储备(提取安全生产费形成的资产)、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福性**利)、合同履约成本(运输业交通工具折旧)。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其他业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专项储备/应付职工薪酬/合同履约成本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