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环保督察组 (信阳市环保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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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关于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

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18年10月26日24时,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信阳市环境*访信**件12件,现将第1-2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4001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信阳市商城县长竹园乡黄柏山 风景区张花店附近一碎石加工厂(原砖厂用地),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

涉及区县及部门

商城县长竹园乡县环境保护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访信**人所反映的*访信**情况属实。该*访信**人反映的碎石加工厂位于商城县长竹园乡张花店村。为加快商城县黄柏山旅游景区发展,我县公路局争取了省道 204 改建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需要,长竹园乡张花店村(原砖厂旧址)自建一碎石加工厂,利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废弃岩石,进行碎石加工,产生成品全部用于省道204改建项目,不外售。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2018年10月26 日,商城县环境保护局对长竹园乡政府下达了《关于立即对商城 县长竹园乡张花店村罗涛碎石场依法取缔的函》,要求长竹园乡立即采取强有力监管 措施,立即对该企业依法取缔到位;对罗涛碎石加工厂下达了《关于立即停止生产,拆 除生产设备关闭到位的通知》,责令该碎石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拆除生产设备。 长竹园乡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 定整改方案,切实落实张花店村碎石加工厂涉及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方案实施步骤,10月29 日完成运输带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10月30日完成 作业厂棚及附属设施拆除工作;10月31日-11月2日完成机械设施、物料及相关器具的清理工作;11月3日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4002 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信阳市浉河北路领秀城华仪置 业房产,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散发农药气味。

涉及区县及部门

浉河区信阳市环保局浉河分局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反映华仪置业房产是建筑工地问题不属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华仪置业房产建筑工地施工为 原信阳化工总厂所属农药厂污染地块修复。2004年,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原信阳化工总厂所属资产进 行收购,并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用地。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原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厂地块需进行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论,决定对地块进行修复或开发利用。2018年3月,华仪置业委托北京宝航环境修复公司等单位进行土壤修复,目前修复工作正在进行,该地块尚未进行商业开发。

举报人反映的散发农药气味问题属实。经查,根据《原信阳化工总厂农药厂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 方案》要求,农药厂地块所有修复治理工作都在负压密闭大棚内开展,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气味外溢。目 前企业正在进行土壤修复扫尾工作,对密闭大棚基座进行土壤翻动,偶尔会有农药味散发出去。

是否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浉河区政府责令市环境保护局浉河分局继续督促企业按照《污染地块土 壤环境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加快修复进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监管力度。重点监督修复治理单位在开挖过程中的异味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形成二次污染。力增在11月底完成修复,12月底前完成评估工作。

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4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平桥区平昌关镇王畈村,淮河边 有人盗采河砂。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平昌关镇

调查核实情况

经过现场查看,平昌关镇王畈村紧靠淮河边的村庄主要有八里叉、五里墩和三里井三个村民小组,其 中三里井村民小组河边水流湍急,无河砂存积,八里叉和五里墩河道宽敞,河道边有少量车辙印记。五里 墩村民小组砂滩面积大,有小部分采砂痕迹,而八里叉村民小组河道边无明显挖砂痕迹,绿草植被覆盖。 经现场调查询问,取砂是用于平昌关镇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清零扫尾任务,王畈、庸墩两个村淮河水污染治 理人工湿地建设项目以及古城小学寄宿制改扩建设工程。由于淮河禁采禁运后,外地河砂无法运进,因为时间紧,建设工期短,本着就近便利原则,利用三轮车将原平复到河道旁的少量河砂取出后用于民生项 目。目前三项工程已基本结束,无新开挖河道和外卖经营现象。

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力度,确保工程及早完工。工程结束不再在河道取砂,并对河道取砂区域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二是对辖区河砂禁采禁运禁售。每天安排巡查队加大巡查队力度,高压态势打击偷采偷运偷盗行为,保证河砂不外运外卖,保证河道安宁。

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5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1、汽配城东50米处旭日瓷砖加工厂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2、汽配城对面国际商城地下室腾达瓷砖加工厂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

涉及区县及部门

平桥区羊山新区

调查核实情况

1、经过现场查看,南京路长城停车场院内存在一家瓷砖加工厂,原营业执照名称为信阳市平桥区锦顺瓷 砖拼花加工厂,现为旭日瓷砖加工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年检和环评备案,紧邻312国道,四周均为 汽车修理厂,无居民区。该厂生产时采用水切技术加工瓷砖,粉尘较少,租赁车间为全封闭,不存在噪音扰 民。同时,该厂建有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二次循环利用。该厂至2018年8月以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2、腾达瓷砖加工厂位于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国际商城地下室,9月20日龙飞山办事处已按照“两断 三清”要求,对腾达陶瓷场实施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场地措施。10月26日,现场核查时,未见企业 复产迹象,故反映生产时噪声、粉尘扰民的情况不属实。

立即组织人员责令企业当天拆除了设备,清理了物料,并要求企业主于2018年 10月28 日前将厂房清空。 进一步加强排查监管,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6 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信阳市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村 部西田庙医疗室附近田庙砖厂,生产时燃煤,散发刺鼻性气味,且粉尘污染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

固始县李店镇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村部西田庙医疗室附近田庙砖厂,实为固始县三保新型建 材有限公司,位于固始县李店镇田庙村,环保、发改、国土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并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未发现有燃煤和刺鼻气味情况,存放有少量煤,用于点火使用,点火完成后主要使用煤矸石内燃,少量使用外燃煤,厂区主要生产道路、生产区域地面有部分积尘、树叶,未及时进行清扫和降尘,现场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清扫和降尘。

环保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厂区扬尘管理制度,针对秋冬季天气加强日常对地面积尘、落叶的清扫、洒水。

责成李店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环保局加强企业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7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南湾茗阳路两侧及森林花园小 区后山坡上堆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涉及区县及部门

南湾风景管理区 贤山街道办事处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地点位于贤山办事处茗阳路两侧及森林花园小区后山坡处。此两处地点属于肖家河城中村*迁拆**区域,该区域已于2018年10月20日完成*迁拆**任务,现正在进行场地清理。举报内容属实。

一是对该区域及周边进行洒水降尘作业,先后出动了工人10余人次、洒水车2台、小型雾炮车3台,有效降低了*迁拆**扬尘污染;二是对该区域及周边的 *迁拆**废弃物进行全面覆盖,先后出动工人 300余次、挖掘机 2台、清运车辆 4台,于 10月27日上午完成全部覆盖工作;三是责令*迁拆**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规定,加快建筑垃圾清运进度,每日巡查防尘网覆盖情况, 对破损处及时更换,全程湿法作业,防止出现扬尘污染。

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5008 号*访信**举报内容: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甾体生物有限公 司,紧邻中山医院,生产时气味难闻,且前期曾发生过爆炸,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涉及区县及部门

潢川县县产业集聚区 县工信委 县安监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访信**举报人反映的甾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 号,该公司于 2009 年工商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693547999E,经营范围:霉菌氧化物、2- *烯丁**酸等生产销售。

1.关于*访信**人反映“紧邻中山医院”问题。*访信**人反映的中山医院实为中山诊所,距离该公司生产车间、仓 库最小距离为110米,中山诊所不在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由于中山诊所占压潢川县工业大道建设红线,需 要*迁拆**。目前,潢川县政府法制办正在积极与中山诊所就搬迁事宜进行协商,已经落实中山诊所搬迁用地;

2.关于*访信**人反映“生产时气味难闻”问题。2016 年 9 月,河南甾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煤改气”, 全部更换为燃气锅炉。2017 年 6 月,该公司按照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要求,完成了治理任务, 通过了潢川县环保局验收。2018 年,该公司按照市、县要求继续加强生产废气治理,委托河南省正源环境 科技公司制定了废气治理方案,采用低温水洗法处理和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法进行综合治理,由江苏良 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8 年 7 月 18 日完成了治理工程。委托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 检测,2018 年 7 月 25 日出具了检测报告,各项指标达标。目前,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生产时产生的 异味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效果显著;

3.关于*访信**人反映“前期曾发生过爆炸,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问题。河南甾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信安监管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10〕2 号), 2010 年 5 月 24 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信安监管危化项目安全设计审字 〔2010〕2),2011 年 3 月 8 日通过安全验收评价,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信安监管危 化项目竣工验收字〔2011〕1 号),2011 年 4 月 25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分别于 2014 年 4 月及 2017 年 5 月完成换证,有效期为 2017 年 5 月 8 日至 2020 年 5 月 7 日。2012 年 8 月 16 日 9 点 36 分,河南甾体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两名电焊工在焊接污水提升泵作业中产生的电焊火花与污水处理池内沼气发生爆炸,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成立河南甾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16”污水池爆炸事故调查 组,并依法定程序处理。近几年来,该公司按照安监部门的要求,加强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完善了并严格落 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县政府加强对我县工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各类工业企业污染源的环境治理水平,逐步改善我县大气和水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群众对生活环境的满意度。

1.县环保局按照省市批复的监管意见加大对河南甾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的日常执法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严防发生违法排污行为。 2.产业集聚区切实履行辖区网格管理的属地责任,及时制止辖区违法排 污行为,并积极向县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县工信委加强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履行“管行业 管环保”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4.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监 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9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固始县陈集乡陈集村十字路口 南侧一未挂牌石料厂,开采及加工石料时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

固始县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固始县陈集乡陈集村十字路口南侧未挂牌石料厂实际为固始县鹏达石料厂, 位于陈集镇陈集村,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属地陈集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举报件反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恢复了原被拆除的生产线,虽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厂区堆有部分生产原材料和生产成品。

2018年10月27日下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配合陈集镇政府对该厂进行了拆除。

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10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平昌关镇蒿林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运;渣土车运输产生扬尘污染。

1、平昌关镇蒿林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人清运问题。经现场核实,建筑垃圾属脱贫攻坚建设村文化 广场,工程计划 11 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在建设过程中产生部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关于反映的垃圾无 人清运问题。经现场核查,在清运公司未进入之前由各村自行聘请人员进行打扫清运。在实行市场化运 作后平昌关镇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已通过招投标交与第三方清运公司市场化运作(2018年3 月已完成招投标,4月1日正式运营),由金之信垃圾清运公司负责,除非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有村的生活垃圾均可按时清运走。核查人员现场查看,垃圾桶均属于半空或大半空状态,并非无人清运。 2、关于渣土车运输产生扬尘污染的问题。经现场查看,情况属实。渣土车在运输中已按照规定进行 覆盖运输。由于修建出山店水库及防护堤的原因,蒿林村的村级公路由于水库施工,过往施工车辆较多, 导致村级公路损毁严重。由于出山店水库工程未完工,目前道路暂无法大修,造成目前车过尘土飞的现象,确实给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

1、关于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已和金之信公司进行了沟通,督促其 按时按点清运垃圾。关于建筑垃圾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对文化广场建筑材料进行归整、覆盖。 2、关于扬尘污染的问题。一是加大对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发 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二是对蒿林村的全段路面加大洒水频次,保存路面湿 润,以避免扬尘的产生。平昌关镇政府已与区交通局多次对接,该路段实施硬 化项目正在审批中。

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 D201810250011 号的环境*访信**问题为:新县金兰街道办事处白果树居委会有四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均为上千头,养殖废水污染附近环境,特别是老板为张岗的养猪场,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水直接外排。

涉及区县及部门

新县金兰山街道办畜牧局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反映的“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白果树居委会有四家养猪场,养殖规模均为上千头”不属实,经现 场调查核实后,白果树居委会有4家养殖户,每户养殖规模均未达到上千头,举报反映的:“四家养猪场的 养殖废水污染附近环境,特别是老板为张岗的养猪场,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水直接外排”的问题基本属实。

是否属实

基本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对不在禁养、限养区范围内且有污染防治设施的严焰龙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在 2018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整改,修复污染防治治理设施,并正常使用,确保发挥污染设施作用。 2、对位于畜禽养殖限养区内、距居民区较近且无污染防治设施的甘道全、胡良华养殖户,化粪池不符合要求的胡良永养猪户,已下达关闭通知,责令在2018年11月25日前予以关闭。 3、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局和财政局已与甘道全、胡良永、胡良华签 订《禁养区内养殖场(户)需关闭*迁拆**房屋及出售畜禽头(只)协议》;严焰龙养殖户正在进行污染设施整改施工。

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01810250012的环境*访信**问题:反映息县项店镇项店村王小寨村民 组兄弟塑胶厂,24小时生产,生产时烟尘扰民且气味难闻。

涉及区县及部门

息县环保局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息县兄弟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息县项店镇项店村王小寨村民组,法定代表人是宋文龙,该 公司于 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4月投产,占地 11.6 亩,投资 400万元,建有生产车间2栋,生活和办公房 1 排,建设年产600 吨营养钵生产线项目,模具转盘机5台,打孔机6台,北车间有粉碎机2台,南车间有粉碎机1台,有活性炭吸附机1台,光氧机1台,但无环评审批手续。公司生产时在车间内产生的塑料气味及粉尘会对公司南边的居民区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公司取缔停产,电力部门已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公司生产原料和产品已于2018年10月27日20时前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对机械设备拆除移位。对负有监管责任村干部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