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为了能够保障大家的生活,一旦生病住院,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的时候,把自己的医保卡拿出来,这时候就能够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医保的出现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福音,但有了医保还是远远不够的,有些情况会影响参保人的医保报销比例。甚至不能报销。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哪些情况会影响参保人的医保报销比例?
1、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不同。医保定点医院是指由社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参加社保的人员只能到此类医院就医,否则不能报销医疗费.一般医疗手册上会注明定点医院的名称。医院分为甲类医院和乙类医院.甲类医院又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医保政策规定,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只与参保人的身份(职工、居民,在职、退休等)和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与医疗机构的公立、民营属性无关。因此参保人完全不用担心去民营医院看病报销得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医院。
2、参保人身份会影响报销比例。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等级相同的条件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不同。 由于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这两个险种在参保和筹资上有差别,职工医疗保险年均缴费要几千元,居民医疗保险年人均缴费只有几百元,因此报销待遇不同。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等级相同的情况下,报销的比例费用也不同。一般来说,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报销比例;
3、医疗机构的级别会影响报销比例。国家鼓励患者小病在基层医院看,大病再去大医院看。医保部门为了对患者起到引导作用,在基层医院报销比例比在大医院高,有些地方基层医院的起付线也设置得比在大医院更低。因此同样类型的参保人在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里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会不同。一般来说,低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高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
二、什么情况下,医保不报销?
1、很多人都以为所有的意外情况医保都可以报,其实这样的“想当然”是错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这是因为,医保与其他医疗险一样,都是费用补偿性质的保险,不能重复报销。
2、属于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保不予报销。劳动者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够用医保报销,而是工伤保险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费用,比如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种情况产生医疗费不能够用医保报销。
3、属于公共卫生,医保不予报销。重大疾病、传染病(例如:结核、艾滋病)等的预防工作,免疫接种等项目属于公共卫生范围;
三、最后还是强烈建议大家配置意外险和医疗险。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医保意外报销的流程会比较复杂,很难及时报销。
其次,牵涉第三方责任的无法报销,如果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又遇到对方偿还不起,医保又不能及时报销,会十分麻烦。如果买了商业保险,发生车祸后,不仅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还可以继续向侵权人索赔,从而获得多份赔偿。
另外,医保只补偿医药费,而没有伤残责任,如果因意外造成残疾,未来的生活可能还会受到影响。而意外险可以提供伤残保障,即使残疾也能够获得一笔补偿金,用于后续的康复治疗及贴补家用。
所以,医保只是基础保障,如果想要更加充足的保障,商业保险是必不可少的。另外,打架斗殴、自杀、吸毒等行为,意外险和医疗险基本也是免责的,做了违法违规的事,还是不要指望别人托底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