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不少人都有丢*身失**份证的经历,可能正是这样的不小心,为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留下了隐患。很多时候,我们也需要登记身份信息,这也可能导致我们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当然最坏的是我们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窃取。

这些情形下,身份信息被冒用于公司登记,登记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股东等,而当事人却浑然不知,直到该公司出现了信用问题牵连到自己,或者去办理*款贷**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或者莫名其妙被牵涉到官司,甚至被强制执行,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才发现自己竟然成为了某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这个时候真是有苦难言。我们在新闻中看到不少这样的例子,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非常繁琐,当事人付出很多时间、精力、金钱成本,甚至还产生无法预料损失和影响。现在有好消息传来,2019年6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出台,对于冒用身份信息登记公司的审查、纠正、撤销等给出了一些列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

一、向哪个部门反映?带什么材料?要不要本人到场?
1、向哪个部门反映?上述指导意见提及,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人民群众撤销冒名登记的反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负责。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由作出该次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机关发生过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负责撤销。

2、带什么材料?
该指导意见在第一条中提出“被冒用人本人向登记机关反映被冒名登记情况的,登记机关及时做好记录。被冒用人本人不能到场反映的,登记机关应对其进行远程身份核验。登记机关要认真核验被冒用人本人签字的撤销登记申请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到场的,核实原件)。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身失**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二、多长时间能够出结果?
根据上述意见第二条“登记机关应将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包括被冒名登记时间、具体登记事项、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内调查终结并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公示。”
其中涉及到公示期45天,那么根据常规计算,公示之前有接受申请撤销的过程,公示期内,如果涉及到诉讼或股权争议的,则公示期会适当延长。所以,这个时间相对可以预期,但是不是完全确定的时间。

三、造成的不利影响怎么消除?
该意见第六条“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可见,如果最终查实确实系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冒名登记被撤销后,因冒名登记导致的被冒用人相关信用惩戒和市场禁入措施停止执行。登记机关应及时更新数据,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四、冒用身份信息的人受到什么处罚?
根据上述意见的第七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在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线索,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要做好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及时推送撤销冒名登记相关数据,推进被冒用人无辜受限问题的解决”。
可见,对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绝不仅仅是撤销登记了事,而需要让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人付出代价。其中涉嫌违法行为线索的,由相应的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这意味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不仅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了。
总而言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公司登记,既是公司登记中的不诚信行为,也是严重侵犯他人身份信息权利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当然更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国家层面予以重视,大快人心,也给那些企图通过违法行为达到非法目的的人寸步难行,付出代价。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左迎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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