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直是民生大事,但许多清新市民对于如何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是一头雾水,另外,最近区国土局也接到了不少群众反映,说自己购房多年迟迟拿不到房屋的不动产证。

那么这些问题到底如何处理呢?
如何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
二手房过户登记是需要群众亲自办理比较多的一个事项。但由于对办理过程不了解,时常有群众要再跑一趟。
所以,需办二手房过户登记的市民就要注意了:
买卖双方或代理人首先需要到住建局房屋交易所签订买卖合同,再到地税缴交有关税费,在此期间,可同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编写该房屋的不动产单元号。
完成以上这三个事项后,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一般过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房产证、国土证原件还有身份证,买卖合同以及《备案告知单》和完税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不动产权属证书是分为房屋证、土地证、林权证等几类的。

而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6年6月清新区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就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那么问题来了,以前的产权证书需要更换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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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 罗勇坚
“在这个条例实施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一般来说就是房屋证、土地证、林权证是继续有效的。如果这个权利证书里面所记载内容,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更换为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如何办理房屋不动产证
至于拿不到房屋不动产证的问题,经工作人员查证发现,*证办**过程大多是卡在了房屋验收及税收等环节上。

其中比较主要的原因就是房屋没验收完毕、没缴纳相关的税费或者开发商没有完善相关的材料,也没有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群众购买的商品房首先需要买卖双方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方可依据申请,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罗勇坚还说,购买商品房的群众一般是通过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所以办理不动产证,关键还是得房屋开发商尽快来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所以要尽快完善不动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并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如果买卖双方有没履行买卖双方约定协议的,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解决。
市民如何维权?
那么对于开发商拖延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市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维权呢?
对此,广东正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出了建议。
如今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上都有迟延*证办**的违约条款。如果开发商太长时间都没有办理不动产证,业主就可以按照这个条约,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因此,可以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纠纷的司法解释,要求开发商赔偿迟延*证办**的违约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如果违约条款过于低的情况下,买受人也可以要求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希望买到房的人能尽快处理好相关的手续,也希望房屋开发商能够履行自己的承诺,尽快完成验收工作,去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早日让买房的人住的安心。
记者 | 彭孟菲 周林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