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如何索赔 (欠薪找建设局怎么处理)

建设方欠薪怎么报警,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怎么办

每每临近春节之际,便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有关单位、法院申请解决欠薪问题,而且这些纠纷集中发生在建设领域。为何?

一、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大量存在,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施工班组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工往往稀里糊涂不清楚承包方、建设单位是谁,而且很多“包工头”也不和农民工签订协议,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二、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施工方通常先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把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绑捆**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

三、无有据可循的工资结算约定,使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四是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执行刚性不足。

建设方欠薪怎么报警,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怎么办

本篇作者分析总结了以下要点,助力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

一、 面临建设领域上述现状,农民工可以通过哪些法定途径讨要工资?

1、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申请调处。

2、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3、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

4、向工程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

5、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当然农民工在通过这些途径索要工资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线索或证据材料。而农民工往往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导致他们经常感到工资要不回来的无力感,此时可以通过委托律师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依法调查诉讼主体、收集证据,以最大程度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二、承包方以“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抱着“雨女无瓜”的态度抗辩怎么办?

《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建设领域包工头往往不具施工资质,当然这需要具体考虑施工的内容和性质来判断。如果包工头不具施工资质,那么农民工仍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要工资。

三、总承包单位和包工头以“工程进度款未结算”,承包单位是否欠款不清楚,双方互相推诿付款责任怎么办?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故,承包方、包工头不能以未结算为由逃避支付人工费。

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关乎社会的稳定、建设行业的发展、农民工的生活保障。法律顾问温馨提示:

1、作为企业,要积极与农民工订立合法的协议,对费用的结算依据、衡量工作成果的质量标准等作出合理的约定,控制用工风险;可以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对经营风险提出规避措施。

2、作为农民工,需要按照法定和约定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保存工作记录,以避免陷入主张工资有利说不清,无法要回工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