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交通广播《南方谈交通》请到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科长蔡祥政、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负责人陈东做客节目,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做了详细解读。

问
题
解
答
Q
外省车辆或人员在河南省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申请救助?

陈东
我省《管理办法》明确了救助基金垫付的“属地原则”,只要是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论是省内车辆还是省外车辆,不管受害人是省内居民还是省外居民,只要是符合救助金垫付条件的,且救治医院或殡葬机构在我省境内的,救助基金都可以予以救助。
Q
如果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如果受害人及肇事责任人都没有支付能力,能申请抢救费用,那后期治疗费用可以申请吗?
陈东
抢救费用不同于一般的治疗费用,《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说,救助基金受理的范围是抢救阶段尚未结清的费用,抢救结束后的治疗费用是不在救助范围的。
中原农险道路救助基金服务中心在河南省内18个地市建立了128个救助基金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市县,为救助基金服务项目提供高标准、专业化服务,如果有需要救助基金帮助的申请,可以拨打服务电话:400-66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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