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才能有效吗 (租房合同没有登记信息)

[知识要点】

为了便于管理房屋租赁情况,切实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承租人租房后,还应当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但是,我国法 律这样规定并不表示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就是租房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没 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样有效。

根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是该 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房屋租赁 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且在诸多司法实践中,我们一般也认为房屋租赁合同一 经签订就有法律效力,是否办理登记备案并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所 以,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依然有效。

另外提醒大家,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之前,如果对房屋租赁程序等不太了 解,可以在租赁房屋之前到有关部门査询租赁后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需要 提交的证明材料等;如果觉得到这些部门查询麻烦,也可以向其他有经验的 朋友咨询,或登录有关网站査询。总之,有备无患。

典型案例

2013年3月,刘某在城南某小区租住了一间房屋,并与房主马某签 订了租房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马某将其所有的一间房屋租给刘某 居住,月租金700元,租期为1年,在租期未满之前,一方不得擅自终 止协议,否则应承担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由于刘某不懂租房子 还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当时马某也没有说要办理什么 手续,因此,刘某在合同签订后,就直接搬进了该房里居住。

刘某居住不到半年,马某就找上门来,要求刘某立即找房从出租房 内搬出去。刘某认为合同期限还未到,便不答应搬家,但看到马某的态 度很坚决,就只好拿出当初的租房合同要求他按照合同支付其1400元违 约金,并声明只要他支付违约金马上就搬。马某看到该份合同后却振振 有词地说,这份合同没有经过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是无效的。这让刘某 哑口无言。

[以案释法】

本案中,刘某和马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真实意思 A表示,不存在欺诈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的情形,因此,该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时 106便依法成立、生效,双方都应当受到约束。由此可见,刘某可以继续依照合

同约定租住到合同期满为止,如果马某要与刘某解除合同,让刘某搬离,那 么他就应当依照合同规定赔偿刘某违约金。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后,双方应当尽快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手续。

首先,刘某可以要求马某继续履行原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如果马某同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则双方应当尽快补办登记备案手续;双 方也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的规定,在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后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 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 可以有效防止马某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发生。

其次,刘某和马某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相关的文件。

刘某和马某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地产管理 部门会要求双方提交下列文件,此时,双方必须提供:(1)刘某和马某签订 的书面租赁合同;(2)出租房屋的房产证;(3)双方的身份证;(4)房地 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另外,如果该出租屋是马某与其他人共有的,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 出租的证明;如果该房是别人委托马某代管的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 权出租的证明。

法条链接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 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第一款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 列材料:

(一) 房屋租赁合同;

(二)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