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的话题有些沉重,但我们不得不说一下,因为必须要了解一下。
生老病死,就像春去冬来一样。

悲伤过后,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的生活下去。
假如活不到退休年龄,或者是刚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幸离世了。
那我们之前交了那么多的保险金,该何去何从呢?这个养老金能不能够继承呢?

首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可以的。如果人生病离世,还可以得到一定的丧葬费和抚恤金。
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了,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的,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的,他的个人账户储蓄存额的金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
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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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问题来了,这个养老金该怎么继承。又继承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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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个人养老账户?
养老金分成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来自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另外一部分,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钱,是个人社保基数的80%。
注意:一直累积的养老金,是可以被继承的。
如果说职工是在职期间死亡的,那么,子女继承的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当中的个人缴纳部分的本息。
而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继承额中有一个计算公式。
我们来了解一下:

同时,是因病或者是非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因为全国各地的相关政策不一样,一般是10-20个月的退休金。
(这样说的话,大家就一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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