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商家、店铺为了绑定客户、刺激消费,都会劝顾客办理充值会员卡,既能积分又能参加店内活动。不过这种预付费的会员卡也存在很大风险。如遇店铺经营不善倒闭等情况,顾客就只能自认倒霉吗?请看——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市民曹女士在小区附近办理了一张某健身房的年卡并预交了一年的会员费。刚开始,健身房正常营业并按承诺提供私教服务,因春节放假,健身房通知正月初八正式营业。谁知过了正月初八之后,健身房因经营不善倒闭。此后,曹女士多次与健身房负责人联系退款事宜,均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健身房退还办理会员年卡的费用。法院审理认为,健身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上述案例中消费者办理的各类会员卡其实是与商家(公司或个人)签订的长期服务合同。商家“跑路”时,其行为构成《合同法》上的根本违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起诉商家退回预付款并承担利息及合理费用。 法官提醒 消费者应当选择信誉好、口碑较好的商家,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等,之后再慎重作出是否选择预付消费方式的决定。此外,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购买,不要因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而承担过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