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对于美食的记忆很多。对鸡肉原始的记忆始终停留在母亲做的卤鸡。当时厨房烧的地锅,热气腾腾,狭小的厨房里,昏暗的灯光投射在母亲略显沧桑的脸上。锅灶里的柴禾,噼里啪啦的响着,小锅里飘着的肉香,伴着我不断吵闹着吃卤鸡的声音弥漫着。寂静的夜,不时飘着邻居家的犬吠声。火苗跳动着的锅灶被老师傅砌的很有讲究。锅灶前后大小两个锅,大锅做饭,小锅烧热水或炒菜。前后锅利用穿堂火被烧热,灶内前后通风,热力拉成细长型,被充分利用。

(这个锅台沉淀了我心底最深的美味)
当时家里养的公鸡生病了,记得大概有一斤多重。农村养只鸡很费事,吃肉也很少,更不舍得随便杀鸡。母亲此时一看小公鸡快不行了,赶快杀掉放放血(活鸡味道更鲜美,死鸡就不好吃了)。烧好一壶热水浇到盛鸡的盆里,拔掉鸡毛、扣掉鸡爪的角质层,开膛破肚,收拾干净。然后就被母亲放在“后锅”里卤煮起来。事后多次问母亲当时怎样做的,结果和我记得大致一样。就放点花椒、十三香、葱、姜之类的卤料。完全清水煮的白条鸡,没有过油,没有煎炒也没有切块。但是这却成了我记忆中最美味的卤鸡记忆。确切来说是我第一次完整的卤鸡印象。鸡肉吃起来香甜细嫩,满口鲜香。写到这里,舌头的两边竟然有了回甘,口水不停的向外涌起。长大后每每想再去寻找当年卤鸡的味道时,终究难以探寻。
对于吃鱼的美味经历也是记忆犹新。小时候喜欢满村乱串和同学一起玩。很多时候玩的开心了,都住在同学家(当然都是男同学家)。小学三年级的暑假,我给母亲说晚上住在林群家不回去了。林群的父母都在北京打工,就他奶奶在家照看他。奶奶晚上住在前院,我们住在他家后院。他西侧紧挨着一个狭长型的大“坑”,里面有别人专门养的鱼。文尚家在林群家东侧,我们三个是很好的玩伴。晚上我们就打着住林群家的“旗号”,偷偷下“坑”去逮鱼。记得当时下的粘网子,我们用的网眼比较大,也很担心被别人发现,下了一会后就赶紧收网。当时也很幸运的逮了一条两斤多重的家鱼。我们三个高兴极了,因为这条鱼对我们小朋友来说就是很大的收获了。第二天早上分配“战果”时,由于一条鱼很难分配,后来商议后,我掏了两毛钱给他俩,鱼被我带回了家。

(逮鱼,是儿时获得感最强的记忆)
鱼带回家后,母亲去鳞、扣鳃,切段,清洗干净。然后把鱼块裹上面粉,用热油一煎。葱、姜、蒜、花椒、八角爆炒,再加入豆腐翻炒至表面焦黄。姐姐烧火,大锅内添水烧开,倒进鱼块,加冬瓜、粉条一起炖煮。千滚的豆腐,万滚的鱼。正是俗话说:“吃鱼不如喝汤。”乳白色的鱼汤,奇鲜无比。现在自己也会尝试做鱼汤,但总是少了那些许滋味。
儿时记忆中的“野味”——“爬蚱”肯定排名第一。“爬蚱”大名叫“金蝉”,有的地方叫“知了猴”、“爬叉”、“蝉猴”、“知老猴”等等。不管叫什么名字,对于喜欢吃它的人来说,都是人间美味。每到夏天的夜晚,我们总爱打着手电筒去村头的树林里摸“爬蚱”。那时心里最害怕摸“爬蚱”时遇到蛇。儿时的农村,自然还比较和谐,所以遇到蛇的概率还很大。这就搞得我们的肾上腺素分泌一直处于亢奋状态,一边是收获的喜悦,一边是内心的恐慌。矛盾中,不知觉收获满满。
“爬蚱”破土出洞后的次日就要变成会飞的知了。变成知了后由于带了翅膀,面貌丑陋,就认为不能吃了。长大后才发现还有人专门吃刚蜕变的知了的,认为这样更“补”。刚蜕变的知了成粉状,经过一天的成长后,迅速变成黑色。我们当时为了防止第二天早上“爬蚱”变成知了,摸到“爬蚱”回家后就立即把它们泡进水里淹死。现在想想为了一己口福,略显残忍。早上母亲炒菜做饭前,都先用热油给我煎炸了吃。“爬蚱”的腰部是一块纯肌纤维的瘦肉,肥嘟嘟的肚子里都是富含油脂的蛋白质,吃起来外焦里嫩,奇香无比。“爬蚱”有的地方还叫“唐僧肉”。“爬蚱”的壳遇油高温后立即变酥脆,就像虾的外壳一样,透亮金黄。煎炸好后,撒点盐巴,盛到碗里。我总是不顾刚出锅的热烫,夹到嘴里就开心的咀嚼起来。真是人间至味。

(爬蚱的记忆幸福又美味)
谈到此,还想起了远去的爷爷。爷爷一直有头皮癣,当时初中时不知哪里得知的偏方说吃“爬蚱”可以治疗头皮癣。于是,我和堂哥、堂弟便专门去摸“爬蚱”到深夜,便于第二天早上让爷爷吃。现在想起来虽然小事倒也算尽了小小的孝心。对于这个偏方《中国药材学》确专有记载,蚱蝉有益清壮阳、止渴生津、保肺益肾、抗治秃抑癌等作用。现在在城市里再想去摸“爬蚱”已经变得愈发困难。不过人工培养的也已经非常成熟,城市的的夜市或者饭店也常有“爬蚱”售卖。做“爬蚱”的方法各有不同:油炸的、干煸的、火上烤的等等不一而足。当然很多可能为了便于保存,一般都是提前煮熟。这样再加工后吃起来总是感觉少了一丝鲜味。
诚然,谈起美食总让*欲人**罢不能。正所谓“食、色,性也。”万千世界,一人一味。每人对美食的定义都有不同,上至八旬老翁,下至三岁孩童。但是在搜寻美食的过程,我们一直都在路上。有的人标榜为“吃货”,有的人雅致的称为“美食家”;有的人淡然认为果腹即可,有的人孜孜追求食不厌精;有的人大街小巷深入浅出追寻那一口满足感,有的人居庙堂之高草草了事无谓口欲之浅。万般皆无对错,有的多是对食物的敬畏之心。
美食会让我们的大脑分泌多巴胺,这会让我们产生快乐的情绪。所以很多人习惯不开心或者情绪低落的时候吃自己偏爱的食物。这也就产生了有些人“压力型肥胖”一说。诚然美食不一而举,但对于吃,也的确反应了我们每个人对生活的不同态度。有的人喜欢吃,不喜欢做;有的人喜欢做,更喜欢看别人吃;有的人既喜欢吃,又喜欢做。那么对于后者来说生活的情趣肯定更充沛一些。
有时听到很多人说喜欢逛菜市场,很多时候逛菜市场时还会感到非常解压、愉悦。初始不解,现在愈发感同身受。在菜市场看到五颜六色、玲琅满目的食材时内心真的满满的幸福感。当然做美食的第一步就是要会挑选食材。这件事我感觉很多时候需要灵感。食材间怎样的搭配,更多体现着个人的美感。买完菜,回到家中,系起围裙,燃起炉灶,厨房中开始劳作。上下其手后,不时端出自己的“作品”,看到家人亲朋入口鲜香的满足,“开心”二字足以了得。
美食,让生活充满情趣。对女人如此,对男人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