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分手后转给的几千块钱能要回来吗)

# 分手后转给对方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

分手后转给女朋友的钱要不回来了,分手以后转给对方的钱可以要回吗

实务中的问题都不是一概而论的,还是惯用手段,需要分情况讨论。

比如张三在恋爱期间转给对象李四8万,后来分手了。

就这一笔简单转账到底是什么关系,也不好说清,实务中常见情况有四种

01

张三借给李四的

02

张三单纯基于恋爱关系送给李四的

03

张三为结婚给李四的彩礼

04

张三与李四还有生意来往,属于商业交易。

1和3 是原告常见的主张方式

2和4 是被告常见的答辩思路

1借贷关系

张三主张是借给李四的。

因为两人关系特殊,需要张三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比如借条、欠条、对方借钱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诺还钱的录音等等。

如果张三拿不出证据,那走民间借贷就有风险了。

2赠与关系

作为被告一般以钱是对方送给自己的作为答辩。

但是被告并非什么都不需要做,8万不是一笔小数目,这里要结合男方的经济能力。

马云给对象转8万,和普通人给对象转8万,推定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需要个案分析,如果被告也没有任何关于普通赠与证据的话,也是不稳的。

3彩礼

张三干脆直接认了,这钱就是送给李四的,不过是有条件的,李四得结婚才行啊。

这个就是常说的彩礼性质。

司法解释有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彩礼是要退的。(这个实际比较复杂,后边专门出一期说说。)

这个需要原告证明双方有过谈婚论嫁,曾有结婚意图。

4其他关系

对于张三按照借贷或者彩礼起诉,李四还有个常见的答辩方案,就是主张生意往来。

被告如果提供了两人在合伙经营公司或者双方有过买卖合同等等,那就可能驳回原告诉求。

综上所述,对于一笔转账,双方主张的法律关系不同,所对应的举证责任也不同,对应的思路和逻辑都会有变化。

希望通过文章能够让大家明白,不要形成固化思维,就比如这一笔转账,有的律师会按照借贷起诉,有的喜欢按照彩礼起诉,对应结果也不一样。

送上一句法律俗语。

“客观真实是无法重现的,事实只能是通过证据进行还原的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是有可能不一样,我们只能通过事先防范的方式固定证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