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小区,租客对房屋装修,为了更好地利用空间,将承重墙给打掉了,导致多层墙面出现裂缝。现整栋的 业主已被紧急疏散,有240多户,涉及损失1.6亿元,这个损失该谁来承担责任?

据相关媒体报道,该小区叫 利民学苑,涉事房是在 3楼,租客改装,想用来做健身房 。

该小区是一个 公寓住宅 ,2009年竣工,楼高31层,有两栋,一共有368户。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房子还能居住吗?目前物业已组织业主撤离。

业主和租户、装修公司、物业,谁又该来对损失赔偿呢?
业主是否有责任?
该楼临马路,楼下都是商铺,租客改装的房间在3楼,要将这里改装为健身房。那么, 业主应该是知道租客的承租目的 ,而且装修这么大动作,租客应该会告知业主。

民法典第279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 除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所以,首先业主将自己的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影响到了其他业主。因为住改商后,人流增多,外来人员增多,影响了大家的安全、卫生,所以该行为应该事先经小区业主同意后,才能实施。
从这一点来看,业主有错。
但业主是否知道租户的装修设计,是否知道要打掉承重墙,还不得而知。
如果业主不知道承重墙的事,那么,业主不需要直接承担责任,但应该与租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作为业主,对于房屋的重大装修变更,其应该知道并保证其合法性。
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
装修在实施前,其方案应该在物业公司进行报备。在装修实施过程中,物业公司应该对其进行检查。
本案中,拆除承重墙,非简单工具可以实施。所以, 施工队用了专业的*迁拆**钩机 ,那么,这个迁钩机是如何运入小区的,物业门口是否有做检查?

而且在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没有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或者装修实施得到了物业公司的允许,不然现在业主要求替换物业公司,说明物业公司了解实际情况,而任其执行。
所以,物业公司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装修公司是否有责任?
装修公司作为装修的专业公司,应该知道承重墙是不能拆除的。但却依然实施,虽然其施工是受租户的授意,但仍然可能承受连带责任。
装修公司与租户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对责任的认定较为重要。
两者的区别是,在承揽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工作独立;重要的是,自己携带工具;并且是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一次性结算报酬。
租户要改为健身房,装修工程比较大,一般的租户不具有其专业性,所以租户应该只提装修效果的要求,但整个工程为承揽的可能性比较大。
但是装修公司作为专业的装修施工,应该是知道不能拆承重墙这种基本的装修要求, 所以其行为应该是得到了租户的要求。
这样,租户就要承担主要责任。
总结
现在该房子基本成了危房,240户难以继续安全居住,而按照购房价计算,涉及1.6多个亿。如果要换成同样的房子,从2009年到现在,已过去了10多年,房价已经上涨了不少,所以换成同等的房,估计不会少于1.6亿。

面对这样的天价赔偿,不管是业主、租客,还是装修公司、物业公司,都将缩手无策。
除非这房子还能维修好,但就算能维修,业主估计也不能同意。
最后,估计还是要依靠政府来兜底了。
#律师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