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求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的法律责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报案人员在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末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这层面来看,小区内发生偷盗事件物业服务企业要不要赔偿。

首先,要看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是怎样的。比如说合同约定是24小时门岗值班,而发生偷盗事件时正好保安脱岗,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门岗值班、小区巡逻等保安工作完全按照合同履行,那么再有偷盗事件的发生就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直接的关系,与业主也只是道义上的支持而没有经济补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以及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另外即使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进行赔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双方签定的合约中,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执行的有没有执行,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合约中承诺应该有的服务没有做,或者做的没有达到准,那么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违约,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进行偿,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约履行了服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管理上有瑕疵,未尽到安全防卫的责任。对于小区业主家里被盗情况,物业服务企业不应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有管理疏忽。比如:保安擅自离岗,盗贼入门业主发现后向物业服务企业求救无效,监控录像带上有盗贼出现,而当值的保安却疏忽没有发现,或者发现盗窃行为却没有及时制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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