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被查非法营运 (顺风车被举报非法营运会被查车吗)

滴滴顺风车不收有案底的违法吗,做网约顺风车属不属于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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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又和胖友们见面咯!

大家平时坐网约车时

有没有遇到过刚一屁股坐上车

司机就喊你取消订单这样的事儿?

周末出门打车时我就遇到了

当时太天真,还以为司机

被本仙女惊为天人的容貌所折服

决定免费搭我一程

有这种好事

不发条朋友圈晒晒不等于白坐了?

于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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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给大伙儿们丢脸了!

果然!马上!

司机就笑嘻嘻地扭过头

确认过眼神

的确是要掏钱

所以胖友们以后遇到

要你取消订单的网约车司机

憋孩怕!打开车门!毫不犹豫

留给司机一个决绝的背影杀!

执法蜀黍看我心思单纯

还跟我科普了另一种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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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用几部手机变相非法营运

还是在深圳机场的空港八道,执法蜀黍查处了一辆假的滴滴顺风车!经向车上4名乘客了解,乘客分别通过滴滴顺风车平台接单,分别前往东莞大朗、茶山、大岭山、黄江等不同地方,司机伙同他人利用4部手机发布出行信息,涉嫌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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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底符合什么条件的

顺风车才是正当的顺风车呢?

我们的法律原文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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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原文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九条 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十七条 网约车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公安局 关于规范

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

五、通过合乘平台合乘出行的,应遵守以下规范:(一)合乘出行提供者在合乘平台提前发布出行计划及线路,分摊出行成本的,分摊总费用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按合乘里程计算,且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总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二)合乘出行提供者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车辆提供合乘出行;(三)合乘出行提供者提供合乘出行,同一车辆每天不得超过3次。

七、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规定的规定,对非法营运行为或合乘出行行为进行认定,对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以及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话说自从去年,我们执法蜀黍对

滴滴出行、神州专车、首汽约车

和万顺叫车网约车平台的违法经营

进行了多次处罚后

最近,执法蜀黍再次对涉嫌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

滴滴顺风车平台

以及违规接入无证车辆、无证司机的

滴滴出行、曹操专车等网约车平台

进行了立案查处!

也希望胖友们不要像

本仙女一样过分自信

坐网约车时多留点心眼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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