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社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和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地区雨露计划两后生精准培训实施意见》(甘开办发〔2015〕79号)文件精神,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阻断贫困世代传递,确保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家庭工资性收入占比显著提高,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现就我县2018年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范围及资格认定
享受今年“雨露计划”补助,需同时具备以下两方面资格:
(一)贫困资格
我县2014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历次建档立卡数据清洗过程中退出的贫困户除外。
(二)学籍资格
以2018年秋季学期为时间节点,目前就读于以下学校的学生:
1.就读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技工(师)学校的一年级学生,中职(中专)学校的一、二年级学生。
2.就读于省内外高职(大专)院校的一、二年级学生,不含顶岗实习学生。
3.就读于省内五所改制为高职高职院校的五所三本院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一、二年级学生。
二、申报时限及补助标准
1、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0日截止。
2、补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前期摸底
由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按上述申报条件,逐户进行摸底登记、宣传动员。
2、申报程序
申请人如实准确填报申请表,依次送就读学校、所在村委会审核后,交由乡镇统一汇总报县扶贫办审核汇总。
①学校审核。所在学校对学生申报的学籍信息及在校情况进行认定。
②村级初审。学生是否属本村学生;学生与户主关系是否真实;贫困资格申报是否准确。
3、初审汇总
③乡级复审。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殊户)及所有信息进行复审,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汇总,并指派专人报送县扶贫办审核。
原则上要达到政策全覆盖要求,如有个别学生因客观因素未申报,由乡镇负责督促落实,并就具体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4、县级复审
④贫困资格审核。县扶贫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审核认定。
5、公示公告
对经村、乡、县三级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所在村委会在村内人员密集地段,进行不少于10天的公示。
6、资金发放
补助资金将按审定的补助花名册通过“一折统”直接拨付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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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单位:崇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612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