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怎么打官司 (遭遇过度治疗合法维权)

医护人员是一个让人敬仰的群体,在病痛与苦难之中给我们带来希望,治病救人,挽救生命,被我们冠以“白衣天使”的称号,在这几年的疫情,洪水,暴雨之中涌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苦难之中我们确实意识到到了这群白衣天使的可敬可爱。但是高尚的群体之中也不乏一些蛀虫,现实生活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过度医疗”的事件,今天一文教会你,遭遇“过度医疗”如何维权?

遭遇过度治疗合法维权,过度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老规矩——先来一个过度医疗的案例

46岁的徐某因车祸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了151天,医疗、护理、误工、续治费等共计花费10.5万余元。按照交警部门的认定,肇事车辆对事故负完全责任。

在交警部门调解过程中,车主及保险公司认为徐某夸大病情,存在“过度医疗”的行为,不同意为其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调解未果后,徐某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申请了司法鉴定,对徐某的病情程度进行鉴定。

经鉴定,徐某的确存在“过度医疗”,鉴定意见认为可以剔除5.2万多元的医疗费用。最终,法院依据司法鉴定结论支持了被告的请求。

遭遇过度治疗合法维权,过度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法律解读

所谓过度医疗就是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近几年来,过度医疗引发的纠纷不断,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

一般情况下,都是患者本人因过度医疗问题起诉医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费用。不过,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保险公司、在工伤医疗纠纷中的用工单位,也会提出过度医疗问题,认为受害人存在故意的过度治疗行为。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过度医疗”

现实中我们去医院就诊,往往会被要求做各种各样的检查,这也不能全怪医生和医院。

因为疾病是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同一种疾病在不同阶段表现会不同,同一种体征和症状可能是由不同疾病引发的。

医务人员也往往处于两难境地:全方位检查会增加患者的费用;若不考虑这些问题,又担心漏诊、误诊。

遭遇过度治疗合法维权,过度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判断医生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从法律角度看,应以是否违反诊疗常规、是否存在主观上以营利性的目的而进行检查或治疗为标准。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根据两类证据进行认定:一是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可以对病人病情及对应的医疗费用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估;二是相应的病例资料,看治疗过程是否符合医疗规范。

遭遇过度治疗合法维权,过度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法院会按照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对医务人员执业的要求,充分考虑患者伤残程度,同时参考相应的诊疗常规及诊疗指南,再结合患者受伤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法院一般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会审核患者方提供的伤病情报告、就医结算票据等。

对涉及医疗专业等问题,法院可能会邀请、走访医疗专家进行咨询,必要时也会到患者就医的医院进行查证。

遭遇“过度医疗”该如何维权

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所以在遭遇“过度医疗”时要敢于维权,通过正当权益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感觉自己遭受到“过度医疗”,患者需要收集好自己的问诊资料、病历、收费单等相关证据,到该医院设立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去反映投诉,也可以选择到达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去投诉。

搜集资料的话,直接去找医院。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对投诉医院的结果不满意的话,患者也可以选择向医院所在辖区的法院起诉来挽救自己的损失。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法院一般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会审核患者方提供的伤情报告、就医结算票据等。对涉及医疗专业等问题,法院可能会邀请、走访医疗专家进行咨询,必要时也会到患者就医的医院进行查证。法律维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假若某些患者无理取闹,想要讹医院一笔钱的话,那法律自然会站在医院这一边,所以请患者真正觉得自己需要维权的时候,再果断出手。

宁愿架上药生尘,但愿人间无病人。医患关系需要双方一起努力,医生因病施药,治病救人,患者心怀感恩,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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