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嘴上常说的 社保 是指社会保险,它是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份保险在内的总称谓。社保是关乎每个人在未来的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最重要的部分,而该五种险种与公积金共同构成了所谓的 “五险一金” 。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并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公民在面临生老病死的一份“底气”,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当代中国,只要经过法定程序成立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也是为公民未来基本生活的保障奠定基础。
通常而言,社保都是需要缴纳到足够的年限并且需要等到缴纳社保人到达退休年龄方可领取,那么一个劳动者很有可能在一个公司不能待到足够的社保缴纳年限,那么如果劳动者因为种种原因而从原用人单位离职后,社保又该怎么样进行处理呢?其之前社保缴纳年限是否会重新计算?本文将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职场人在选择工作时,不仅会看重这个公司的薪酬待遇和各种各样的福利,往往还会注重社保的缴纳。如果说薪酬待遇是维持当下生活基本成本的必要条件,那么社保就是维持未来后一段时间各种看病、养老、生育等成本的必要条件,是不可或缺并且十分重要的。
其中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 等三种社保险种,是由用人公司和劳动者个人共同缴纳的,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是用人公司独自承担的。作为“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它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并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公司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从字面意义都可以理解,它是专门用来针对缴纳人的住房问题,但除了可以用于购房外还有其他功能,例如租房或者为其子女购房进行使用。言而总之,公司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而不能因为员工要求不要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员工还在试用期为由拒绝履行该法定义务。

小王是一家民营企业公司的普通白领,领取着一份不错的薪酬待遇,但该民营公司却没有为小王缴纳社保,导致小王在退休以后没有养老保险金或者在生病看医院的时候不能使用医保资金等情况。为此小王对该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支持了小王的法律请求,裁定该民营公司对小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上面这个案例可以看出, 公司企业缴纳社保义务的法定性和强制性。
劳动者是具有流动性的,不一定会一直呆在同一家公司单位当中,一旦劳动者因为其他原因向其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那么用人单位所缴纳社保也会停止。

因为断缴社保会对劳动者本身产生不同影响,其中影响有大有小,在社会保险的五个险种中养老保险的断缴影响比较小。法律规定养老保险的缴纳期限为15年,但在其缴纳期间出现断缴的情况下,缴纳人依然可以通过续缴的方式补交社保年限,养老保险是累计年限的,对此只要缴纳满15年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短时间中断缴纳医疗保险会有较大影响,因为医保停止缴纳三个月以上便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需要重新购买六个月以上才能享受报销。因而劳动者需要在提出离职后的三个月内重新找到工作,并要求之后的公司为其缴纳医疗保险。

如果未能在三个月内找到合适工作,那么需要到当地的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购买社保以阻断这种情况的发生。失业保险正是针对劳动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就业的情况,就此情形为劳动者提供一种临时性补偿。
但是失业保险的领取也是有条件的,比如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且该次失业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此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个险种由于是由公司单方面进行缴纳,对劳动者的影响不算太大。

此外,在离职的时候需要注意向原单位要求这几份东西。
第一份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这个证明必须是因为公司单位原因解除而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原因而解除。持有该份证明方可去当定的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份则是养老缴费凭证 ,以便在入职下一家用人单位时进行养老保险的转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