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从女人身上读出旧道德 (胡适关于男女关系的见解)

胡适是近代中国一位绕不开的人物,让他青史留名的事情至少有两件,一是倡导白话文运动,一是领导新文化运动。胡适是一位典型的中国读书人,他学而优则仕,曾担任过驻美大使,北大校长等职位。

胡适的影响力巨大,人们对他的争议也很大,今天我们就不说这些争议了,我们直说胡适一个并不是非常有名的观点:女性如果为*暴强**所污,她应该怎么办?相信很多朋友看完胡适的看法后都会感慨于其思想之超前。

胡适说女性问题,胡适谈女人贞洁问题

1920年6月,萧宜森给自己的老师胡适写了一封信,说自己有一个朋友,他的姐姐被土匪抢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是朋友家感觉着遭受到了奇耻大辱。萧宜森问老师,如果一个女子被人*辱侮**,她并非自愿,此女是否应该自杀?如果她不自杀,她的贞德是不是从此就欠缺了?她的人格是不是也会被抹杀掉?她是不是就应该被人低看?还有,如果有一男子愿意娶这女子,这个男子是不是也应该被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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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该如何解答这个问题,我们直到今天依旧能看到很多这样的新闻,哪里哪里的女性因被污辱而自杀,不仅有国内的,还有国外的。前些日子一个波兰女孩因此自杀后,下面的评论大都在指责犯罪者,而没有人去讨论这个女孩该不该、有没有必要去自杀。但是胡适在99年前就想到了,他明确地该出了一个答案:不必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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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的逻辑是这样的:在生命和贞洁面前,我们当然应该选择生命,当有人拿着枪逼你做出选择,我们当然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那种“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点那是宋明理学留来的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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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如此,胡适还在思考:所谓的“贞洁”到底是什么?这不过是一种文化上对女性观念的束缚,为什么男性可以以失去贞洁、去烟花场地为荣,女性却要以失去所谓的贞洁为耻?胡适反问“她损失了什么?”,胡适将其比喻为无意被毒蛇咬了一口,而完全不把这件事当作对方价值上的一种欠缺。胡适不仅认为我们应该怜惜受害者,还应该敬重敢于娶他的人。说实话,今天都没有多少人能把这件事想这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