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跨境外贸的会有遇到一个情况,货物正常报关出去了,但是外国客户还没有支付货款,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做出口退税申报吗?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如果企业是这个月出口的货物,那要保证下个月能拿到齐全的电子信息。
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当在货物出口申报截止日之前来完成,截止日期是次年的4月15号。如果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下个月有电子信息,企业正常申报即可,货款需要次年的4月15号之前收回来。如果企业已经做了申报退税,但次年4月15号之前还没收到货款。税局有可能会要求企业将退税款还回去。
当然,做跨境外贸也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客户经营不善倒闭导致无法收到货款,或者运输过程导致货物存在损坏,客户不愿意按原价支付货款等等原因,这个时候我们只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的附件一所要求的材料即可。

税局在每年4月15号以后会进行抽查。或者是怀疑某一家企业在收费方面有问题,他会要求企业提供收费资料,可能会让企业提供去年做了外贸退税申报的单据的收费资料。所以企业会计在做账时,一定要把收费资料都装订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作为附件,好好保存。另外,如何合作的国外客户没有办法一次性支付全款而是分期付款,一期之支付货款的一部分,建议各位会计人员可以做一份台账,把收回来的外汇对应哪一张报关单,做一份台账。并且把收费的银行水单做在记账凭证后面,避免税务局在检查时无法解释清楚。
如果外贸企业在平时的经营中就发现了收外汇比较难,建议是在收完汇后再进行退税申报,目前对申报退税已经没有时间限制,企业可以等到完成收汇后去进行申报,当然要记得保存好所有的单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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