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始终对养狗的人抱以崇敬的心情。其一是其愿意养的念头,其次倒在养狗的恒心。
我们家养了无数只狗,每一只狗都能寿终正寝。唯那一花白的母狗,也是我们家在老家养的最后一只狗,竟没安然离世。
前些年,父亲已不在人世,只有母亲一个人倦缩在老家的县城里。二楼的楼梯,成了母亲最后的城堡,她已不能自己走下楼去。而那只陪伴她的花白母狗,成了母亲唯一可以待见的“亲人”。每天清晨,母亲都会打开房门让它下楼去,它除了要正常地排泄外,它还可以呼吸一下外界新鲜的空气。
你要知道,我们家的窗子并不是每天都会打开的。母亲不是忘了,就是懒得打开;忘了是因为年老,懒得打开是因为母亲已没有力气。母亲生病多年,如今又有了年岁,平日里连吃口青菜都要邻人捎带,她何苦要费那力气。这样的境况就苦了那只母狗,所以,它每天只能在清晨我母亲放它出去时它才能够出去。
那一年冬天,外边正下着大雪,它照例是出去了。可过了很久,它依旧没有回来。母亲给远在山东的大哥打电话,大哥辗转让城里的亲戚去雪地里寻,最终在一片雪白的地上,它安静地躺着,嘴里只剩下最后一口游气。亲戚把它搬回二楼时,它已出现浑沌状态,不久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不相信它是老死的,我们都推测它是误食了他人的毒饵,竟这样突然离我们而去。听到这个消息,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我在心里喊了一句:“天杀的,你们都不得好死!”可我是骂谁呢?谁也不会听见。
所以,我现在也恨那些虐狗的人。一类是那些养了狗又不能认真养下去的人,一类是那些见了别人的狗都要*杀虐**的人。
那些养了狗又乱丢的人,若是用心去送给一户也爱狗的人家,这还有情可原。但多数送了去,不过是逗她们一时的开心罢了,等开心过后,又被那户人家接着送下去,不肖半个月,那狗送得竟让你找不到人家。更有甚者,有人直接把那狗丢在大街上,任其游走。那狗一下子看不见主人,又惊又慌,左躲右闪,不小心就会让汽车轧死。有几个没有被轧死的,都是在饥荒中演变成疯狗,然后又在大街上祸害人。这事儿说起来,始作蛹者仍然是人类。
对那些虐狗的人类,我从来都不想叫他们人类,我只想叫他们暴徒。你看他们,有的直接在乡野里捉,凡在他们的布控之内,再善良的狗也难逃魔掌。也有的在暗夜里下药,它们就守在一旁,直到你的狗轰然倒下,然后他们背起那狗就逃。他们并不是真的去吃那狗,他们只是扒了那狗皮,把狗肉卖给别人去吃。那些换来的银两,或饮或赌,很快就被他们挥霍一空。我从来不相信一个靠偷狗营生的人能够致富,这也算是诅咒。
我是一生中都不肯吃狗的人。小时候一个玩的最好的大黄狗,高高大大,可以当我的战马,它只是抬起头向饭锅里看了一眼,就被我大姑父一锄头打死。他们吃了它的肉,又喝了它的汤,然后它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永远地消失了。从此,我立誓:绝不去吃一口狗肉。
我说到了也做到了。我从一个小屁孩,快要长成一个老头了,我始终没有吃过一口狗肉。小时候,我们家养了许多狗,有时甚至同时养过三只狗,但我们都能将它们养老送终,最后也会把它们埋在山岗上,任哪一个偷狗贼也无法寻到。我还部队时,有次去一个连队检查工作,临吃饭了,我也就准备和战士们一起吃饭。因为是周末,按例要改善伙食。我向那餐桌上一坐,他们即端上来一盘肉食。我问是什么原料?那领头的指导员回我说:“是狗肉!”这一回不要紧,我一个箭步直接冲向水龙头,然后“哇哇哇”地大口吐起苦水来。你要知道,我还不曾吃下去过一口饭,一听说“狗肉”那两个字,我的胃竟不依不饶了,折腾了我很久。但事后,那领头的又说:“*长首**,是我们搞错了。不是狗肉,是羊肉!”我心说,你娘娘个腿,是不是因为狗肉比羊肉贵你才这样骗我!
我在广西任职那两年,我也不曾吃下去过一口狗肉。广西是食狗人的天堂,却是狗类的地狱,以至于“鸟不飞兴安,狗不入玉林”成为俚语。在广西,我平日里接待客人绝不允许点狗肉。在别人餐桌上,偶尔碰见狗肉,我则停箸不食。我不会离席,仍强作欢颜。我不当场呕吐已算是对客人最大的谦虚。
前两天在电梯里听来一个真实的消息。同事小王说,她的一个邻居极爱狗肉。邻居的邻居有一条大狗突然死了,这个邻居嘴馋,就要来了。狗肉做好,一开始他不敢吃,怕狗是毒死的,他就先让自家的小狗吃,小狗吃完,欢欢喜喜地玩去了,他才放心地去吃。可第二天一早,他家的小狗却死了。这下把他吓的,赶紧去找公安,找纪检,找检验检疫部门,想要个说法。我心说:“没有把你毒死就已算是最好的说法了,何苦还要赔上一只小狗!”原来,他不能确认小狗是不是因为吃狗肉毒死的,也不能确认自己到底该不该去打狂犬疫苗。我理解,成语“狗急跳墙”,概有此来。活该!
狗相对于人类永远都是无辜的。自从上古被人类驯化以来,狗始终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然而人类待它却都是刀刀见血的历史。秦末汉初那个喜欢屠狗的樊哙尚且不说,我在山东东汉时期武氏祠堂的壁画里,也看到有人给狗剥皮以炫耀自己的富有,其况何其惨也!
我小时见一邻人喝酒,醉后吐出的秽物让自家的狗吃了,那狗不胜酒力,四肢摇晃着一头扎进门前的池塘时淹死了。别人都把这作为一个笑料在乡村里口传,我只为那小狗可惜,一生中的唯一一次饮酒,竟这样丢了性命,原来祸端又在人类。
前两天,远在南京的小弟发微信说,跟他们十五年之久的小狗“姣姣”离他们永远而去了。小狗离世时,他们都不在家,没有一点征兆,等回来后就已经走了,照片上是空荡荡的狗窝。
小弟一家都很伤心,也包括我们。十五年前,小弟在大街上捡到它,它是一只弃狗,腿上还有残疾,走起路来一跛一瘸的,小弟硬是把它医好,每天都要大鱼大肉地款待着,它终于也出落成一位大姑娘了。小弟一家走到哪里都要带上它,出远门不方便时就委托最好的朋友托管。
我去南京几次都见到它了,真的是一位温顺的姑娘,见了我们好像前世就已认识我们一样,很快就和我们混得亲热。我父亲在世时说,狗是聪明的,是否是一家人它看得出来。只可惜,这个温顺的“姣姣”它一辈子也不曾出嫁,没有为我们留下一儿半女,它的血脉至此就终止了。唯一能让我们安慰的是,它毕竟与我们有了十五年的相伴,这在狗类已算高寿。
有一次我在院子里散步,有一妇人拖一肥硕的矮狗,人和狗都显老态龙钟了。我问那妇人:“狗多大年岁了?”伊说:“七岁了!”从她的话音里,我听出了很大的自豪与满足。这相对于只有九岁的狗类平均年龄,她们的相伴已难能可贵。只是相对于我们的“姣姣”而言,她们还要做出很多很多的努力!
我有一个朋友,其夫人属狗。每次与夫人*房行**事时从不说亲昵之语,他直接说了:“我今晚要杀狗!”那个狗夫人两眼一放光,展开四肢,任其杀!任其刮!
这个屠狗的活儿听起来都让人觉得幸福。如果人类对于狗类的“屠戮”仅限于此类的杀法,我倒是原谅他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