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主持公道,解决了我的烦心事。”近日,番禺法院案件当事人乔某将印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番禺区法院案件经办法官冯婉的手中,表达对冯婉公正裁判的认可与感谢。

当事人向法官送上感谢锦旗
新买沙发无法入户 买卖双方起纠纷
2022年1月2日,消费者乔某在逛商场时在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张三人位沙发,并通过刷卡支付了7980元。在购买过程中,家具店销售人员在未了解大门尺寸的情况下,向乔某承诺免费送货到家并安装。
1月20日,家具店安排送货上门,但到乔某家门口才发现沙发搬不进去,双方就换货退货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乔某向番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家具店全款退货,但家具店认为涉案沙发系下单后再生产的皮沙发,退货会积压在仓库产生仓储费,皮面会有损耗,此外家具店在销售、运送沙发过程中也产生了送货费、人工费以及商场活动扣点费,因此家具店主张退货时应扣除售价的30%。
小案不松懈 法官公正裁判解民忧
本案案情简单、涉诉标的额不大,经办法官冯婉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以促成和解,但双方就调解方案无法达成一致,冯婉及时作出判决。经审理,冯婉认为,家具店向乔某送货后,因沙发尺寸问题导致无法顺利送货进门,后续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乔某要求退还款项,应予支持。同时,家具店作为出售涉讼沙发的商户,在对外销售时已承诺免费送货到家,其作为专业的销售主体,在销售过程中应对是否具备送货安装的条件尽到更高的谨慎注意义务。本案家具店未就乔某家的入户情况进行询问存在过失,应自行承担上述经营过程中支出的费用。
因乔某在商场购买沙发时使用了商场活动返现200元及抽奖现金28元,应当扣除。最终,番禺法院判决家具店应向乔某退还除商场活动返现200元及抽奖现金28元之外的所有沙发款项共计7752元。
本案宣判后,家具店接受判决结果没有提起上诉,表示以后在提供送货服务时,将提前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并主动联系乔某按判决要求退还了款项。乔某顺利拿到了沙发退款,了却一桩烦心事。至此,该宗买卖合同纠纷顺利结案。
来源:番禺融媒记者 邓芳 通讯员 郭昊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