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练有风险,玩家需谨慎。本案中,虽然代练商家违规使用外挂是导致玩家账号被封的直接原因,但是法院在审理时亦指出,玩家违反游戏服务协议的约定,雇佣他人代练游戏,同样存在过错,判决玩家自行承担一半的损失。
实践中,不少玩家为了快速提升游戏等级、获取特定的游戏成就或称号等目的,雇佣他人代练。然而,此类代练活动往往不被游戏公司所接受,并且游戏公司通常会在《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公告中明确禁止玩家实施此类行为。玩家一旦遇到不良的代练人员在游戏中使用“外挂”,则有可能受到封号的处罚,使其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受损。
发展到今天,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游戏账号也成了可以继承的有价资产。完成游戏任务,获得奖励购买新装备,再继续挑战更高难度的任务,获得更高的奖励,在这样的循环中,游戏账号一路升值。因此,催生了“代练”服务。
李某曾经购买过价值170元的“代练”服务,但这点钱却把自己玩了好几年的游戏账号“练”到永久封禁了。
这波亏得有点大,李某于是将提供“代练”服务的卖家,诉至五华法院要求卖家赔偿账号损失。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9日,李某在淘宝平台上看到被告某科技公司的店铺提供“代练”服务,与客服沟通了解后,李某当日购买了170元的“代练”服务。8月10日一早,李某收到淘宝客服的通知,表示账号“代练”服务已经结束。11:30李某用手机登陆游戏账号,被官方告知,他的账号由于使用外挂,已被永久封禁。
李某一边向游戏官方申诉,一边与“代练”商铺沟通。5天后,李某收到游戏官方发来的短信,告知其经过多方查证,李某的游戏账号在8月9日的违规情况属实,之前的处罚没有问题。而“代练”商铺这边,李某也没有协商成。于是李某将商铺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起诉至五华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游戏账号的充值金额5802元,购买“代练”服务金额170元,账号封禁以来错过的所有游戏周年庆活动所得损失2000元等。
法院审理
李某认为,作为游戏“代练”方,某科技公司必然熟知游戏规则,其明知游戏外挂会影响游戏账号的正常运行,仍参与或协助外挂程序的制作与销售,并从中获利,故应就此作出赔偿。
被告某科技公司在庭审时答辩称,游戏举办周年庆,也需要付费购买才能参与,原告没有购买就不存在损失,不应赔偿。关于因账号封禁造成的损失,即使最后查明是己方原因导致的,也应该按照下单时淘宝的条例,退一赔三,而不是依原告主张。
五华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16日,李某通过网络支付了“信息技术服务*游戏内消费”5802元,备注了游戏账号名称。付款时,李某浏览并同意了游戏服务条款。
法院认为,原告通过淘宝平台购买被告提供的游戏“代练”服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将账户交由被告“代练”,“代练”期间账号被封,被告应对原告账户封禁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同时,原告在游戏过程中已浏览游戏服务条款,条款载明用户不得使用任何形式的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用户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原告明知游戏中不能使用模拟用户操作等方式,仍然在被告处购买了“代练”服务,故对于此次账户封禁的损失也负有责任。
因此,综合双方过错、兼顾公平,确认由原、被告各承担50%的责任。
关于具体的经济损失如何认定,法院认为,原告账号充值金额5802元,有票据为证,但该费用是原告充值费用,因其充值后已实际使用该账号进行游戏,故原告的直接损失应当为该游戏账号在被封号时的实际价值,酌情确认该游戏账号的残值为4000元。
170元服务金,系原告向被告购买服务所支付的合同价款,但被告履行合同中造成原告的账号被封,故该价款应当属于损失范围。
关于错过周年庆活动产生的损失2000元,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该费用是必然产生的利益,也并非直接损失,故对于该部分费用不予支持。
综上,五华法院认定原告因此次账号封禁所产生的损失为4170元,根据被告的责任比例,确认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085元(4170元×50%)。
据此,判决如下:被告某科技公司向原告李某赔偿损失2085元。
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提示
为游戏花钱,全凭个人意愿,花多少都无可厚非,但既然玩了,就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就像这个案例一样,原告本来是想花点钱“坐享其成”的,结果玩了几年的账号直接被封;被告用“外挂”图省事,最后却赔了12倍的钱,落得个两败俱伤。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编辑:Yo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