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小心新套路房租便宜电费贼高 (租房房东与租客电费怎么解决的)

“为什么每月交给房东的电费比市价高那么多?”又是一年返工热潮,部分房客向供电部门反映,遭遇房东乱收电费。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向谁举报呢?

部分房东赚电费差价

房东多收租客的电费,通俗说来就是中间商赚差价。近年来,虽说我国电价不断降低,但部分租客缴纳的电费却没有降低,在广州市城中村尤其明显。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执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46号),对于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核实认定后,按照合表居民用户电价政策计收电费。按理来说,广州市城中村按合表电价收费,实际上用户应该更省钱,但是却有这种情况:

住在城中村的小A一家这个月用了400度电,正常来说,根据广州市合表电价每一度0.6278元计算,他只需要缴251.12元,但房东以1.5元一度电收费,小A就要交600元,缴费数额比实际缴费数额多了将近两倍。

房东收取额外电费不合理

有房客质疑房东额外收电费的合理性。那么房东额外收取电费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据广州供电局表示,房东收取额外的电费是完全不合理的行为。

自来水销售价格和销售电价(以下简称“水电价格”)属政府定价范围,须严格按政府定价标准执行。对水电用户收费,包括对非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的用户收费,物管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未经批准擅自调整水电价格标准。

也就是说,物管企业或其他组织和个人都要严格执行水电政府定价。并且,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根据《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被房东乱收电费了应该怎么做?

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热线

广州供电部门表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如果遇到了乱收电费的情况,可通过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等渠道进行咨询了解和投诉举报,或向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平时注意保留相关缴费记录,作为日后向物价部门投诉处理的证据。

为规划落实广州市非供水供电部门直接抄表收取的水电价格政策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广州市政府一直在积极进行情况摸査与政策宣传工作。广州各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会同辖区内街镇、居委、村委等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宣传计划方案,开展情况摸查与政策宣传工作,对辖区内城中村出租屋、物管企业管理的小区住宅、充换电经营设施等可能存在价格违法的区域加大宣传力度,使市民正确认识水电价格政策,自觉纠正不当行为。

如何避免房东乱收电费情况呢?

1.找靠谱中介和房东

租房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租房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工商登记,并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网站查看中介机构是否办理备案。

决定签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及房东本人身份证,核对姓名是否与房产证上的屋主姓名一致,避免被骗押金。

2.理清缴费细节

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过于着急,应该慢慢浏览合同中的每一项条例,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注意交电费细节

如果可以自己直接交电费的话,最好通过【南方电网95598】微信公众号直接缴费,电费账单一键查询,一目了然;若房东家是老式电表没有电卡,可由房东出具供电公司开出的电费账单,租房人定期交纳电费;与其他人合租的话,第一种缴费方式是大家平摊,如果觉得其他租户用电大手大脚,并不注重节约用电,可以要求房东在各个房间加装电能分表,各屋用电量一目了然。

同一总表内因共用水电及损耗等产生的费用,参照《广州市居民住宅公共电量电费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实际发生的用量金额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分表用户分摊,并按收费周期及时向全体分表用户公布公共水电用量、单价、金额等分摊情况,分摊费用在分表用户自用水电费用外收取,不得以提高水电价格标准的方式向用户*绑捆**收取。分表用户对分摊情况提出异议时,总表用户应及时答复,并纠正不当价格行为。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耿旭静 通讯员 陈方静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贺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