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加加是我哥们,昨天他去附近超市买了30多块钱的东西,有零食也有饮料。回到宿舍后,孙加加吃了一半,留了一半。
等到今天早上,孙加加再次拆开零食吃时,不到半个小时,他就开始肚子疼了。
仔细检查包装才发现,原来食品的生产日期是2022年4月13日,保质期为6个月,也就是说10月13号就过期了。而今天是12月18日,已经过期2个月零5天了。

孙加加知道我是学法律的,给我打来电话,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说,跟你解释太多也没用,咱俩一起去找超市老板,让他赔钱。
来到孙加加宿舍后,我发现,原来还有一袋食品,也过期了。
看样子是一袋小豌豆,生产日期是2022年7月13日,保质期是120天也就是4个月,到期时间是11月13号。也就是,这袋豌豆,也过期一个多月了。


莫非,这家超市喜欢卖过期的食品?赚这种黑心钱,那不是危害我们顾客的身体健康吗?
带着满腔的正义,我发誓一定要去找超市老板,给兄弟孙加加要一个说法,讨回公道。
来到超市,收银员妹妹说,老板不在,让我下午四点再来。
我说我兄弟在你们店里,买东西吃坏了肚子,你让老板现在就来,食品安全,人命关天。
她说老板实在是没空,很忙,让我体谅一下。

我就让她把超市的经营许可证拿了出来,拍了照片。又跟她说,限你老板10分钟之内,到达店里,否则我跟孙加加去相关单位举报投诉你们。
这个时候,老板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赶忙跑到了店里,说自己确实忙。但是,也愿意抽空跟我协商赔偿事宜。
我说,没什么好谈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食品过期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你要么原价赔10倍,要么按照实际损失赔3倍,不足1000元的,以1000元计算。另外,如果你故意销售过期食品,相关单位还会罚你的款,增加对你超市的检查次数。
超市老板说,小本生意,没那么多钱赔。最多赔这两袋过期食品价格的10倍,给你100块钱。

我说,那我可就要去市场监管局了,让他们公正处理。
你要觉得1000块钱贵,那就陪我兄弟孙加加去医院检查一下,他现在肚子还疼着了。如果医生说,没什么大毛病,那我们就不让你赔钱了,你付一个检查费就行。
超市老板说,去医院全身体检可不便宜,肯定超过1000元了。能不能,再商量一下,我给你们道歉,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不对。我工作有疏忽,没有将所有食品的保质期认真检查,给你们添了麻烦。
看老板态度这么诚恳,孙加加跟我说,没必要搞这么麻烦。自己也经常在这里买东西吃,可能老板这次确实大意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原谅他这一次吧。
我说,好吧,老板你也不容易,让你赔偿1000元,确实有点多了。但是一点也不赔那也不行,毕竟我兄弟确实肚子疼了一上午。
这样吧,打对折500元,你看怎么样?

超市老板说,最近生意不大好,自己还没赚到钱,要不给你们每人2箱牛奶吧。你们回去好好补补身体,恢复一下,也是我的心意。
看老板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心想,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能得理不饶人。
于是,孙加加跟我每人提了2箱牛奶回到了宿舍,超市老板也非常感谢我们的体谅和包容。
孙加加说,要不是你跟我去找超市老板理论,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以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都是自认倒霉的。
我说,有的时候可以忍一下就算了,但是有的时候,也要适当的给他们一点教训。让他们卖东西时,更加的认真,这样以后我们买东西才能更放心。